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3-007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济开管字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相关派驻机构:
现将《济宁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76号),扎实推进济宁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进全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绿色转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打造高端制造业集聚区、现代商贸物流业新兴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宜居宜业样板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系统谋划固体废物领域各项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手段单一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源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固废源头减量与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完善“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聚焦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创新体制机制模式,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并重,积极培育发展特色环保产业。健全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坚持公众参与。聚焦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推动全社会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
(四)建设指标
根据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特点,结合我区实际,建设指标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大方面共48项指标。
表 济宁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现状值 (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数据来源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 源头 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生强度★ | 1.23吨/万元 | 0.92吨/万元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 产生强度★ | 0.000524吨/万元 | 0.000393吨/万元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4 | 开展省级及以上绿色 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0家 | 0家 | 区经济发展局 | ||
5 | 开展“无废工厂” 建设的企业数量☆ | 0家 | 1家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
6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建设的 工业园区占比 | — | 100% | 区经济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
7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0 | 完成2家绿色矿山建设 |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 ||
8 |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1.092吨二氧化碳/万元1 | 18%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9 | 农业源头减量 | 畜禽规模养殖比重☆ | 81% | 88%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10 | 建筑业源头 减量 | 绿色建筑 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 100% | 区城乡建设和 交通局 | |
11 | 生活 领域 源头 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3.2万吨 | 3.6万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2 | 城市居民小区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1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3 | 农村地区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6.4% | 5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4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率★ | 93.6% | 95%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15 | 工业危险废物 综合利用率★ | — | —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16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8% | 98%以上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17 | 畜禽粪污 综合利用率★ | 93% | 93%以上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18 | 农膜回收率★ | 80% | 92%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19 | 化学农药施用量 下降幅度☆ | 221吨1 | 10%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20 | 化学肥料施用量 下降幅度☆ | 6165吨1 | 6%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21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 利用率★ | 5% | 6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2 | 生活 领域 固体 废物 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 回收利用率★ | — | 35%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3 | 再生资源 回收量增长率 | — | 3% | 市商贸物流园区 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 | ||
24 | 医疗卫生机构 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100% | 市卫健委经开区 管理办公室 | ||
25 | 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 | — | 50% | 市商贸物流园区 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 | ||
26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 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27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体系覆盖率★ | 95% | 100% | 市卫健委经开区 管理办公室 | ||
28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 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汽修 行业)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150吨 | 贮存量 保持稳定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30 |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 无害化处理率 | 100%(生猪) | 稳定在 90%以上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
31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 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能力占比★ | 100% | 1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2 | 城镇污水污泥 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区城乡建设和 交通局 | ||
33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 | 制定完善“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文件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34 | “无废城市” 建设协调机制★ | — | 建成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5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 | 5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6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 | — | 0.5亿元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7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 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38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39 | 技术体系建设 | 主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数量 | — | —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40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 | —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41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 监管情况★ | — | 配合建成全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4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抽查合格率 | 7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43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立案率★ | 92% | 100% | 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
44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45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 | 50% | 市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分局 | ||
46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 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 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47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80%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48 | 公众对“无废城市” 建设成效的满意 程度★ | — | 90%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备注:★为必选指标,☆为自选指标,其他为可选指标;1代表基准年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化学农药施用量、化学肥料施用量、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等实际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1.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跨界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粉煤灰等固废产生。(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疃里镇、马集镇政府落实。以下均需两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实施“精煤”战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和分质分级利用。积极推广先进的高效煤粉、洁净型煤和水煤浆技术,从源头减少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区经济发展局负责)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从“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三个维度加速产业链条布局。推动建立现代物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鼓励争创省级“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力争到2025年,建成市级绿色工厂2家以上。(区经济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控
强化清洁生产和碳审核。将碳排放绩效纳入清洁生产审核,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到2025年,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现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加强“两高”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审核。按照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定期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工作,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和申报登记制度。鼓励煤炭开采、火电等重点产废企业逐年制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计划。(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3. 促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持续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拓宽本地资源化利用渠道,有序引导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配合济宁市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实施循环化改造。(区经济发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围绕未来产业发展重点,谋划布局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术开发。加快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分离提取有价组分,持续推动粉煤灰在土壤改良等方面应用。(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二)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1. 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到2025年,全区建成美丽生态牧场5处。(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使用0.01毫米以上加厚地膜,依法打击非标地膜的生产和销售。(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辖区洙水河、老赵王河流域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实施畜禽养殖场(户)分类管理,推进分散式养殖转向规模化养殖,到2025年,全区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区农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农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
健全畜禽粪污市场化收运体系。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探索多元化秸秆收储模式。推进利用企业、收储企业、秸秆合作社共同参与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多种收储运模式,推广政企合作等模式,提升全区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推动农膜回收贮运全覆盖。探索农膜回收利用新模式,落实上级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到2025年,力争两镇农膜回收体系实现全覆盖。(区财政局、区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摸底调查,完善第三方回收处置服务,依托现有农药经营门店设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开展有偿回收制等试点。(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3. 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多元化利用处置
探索畜禽粪污多元化资源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鼓励优先将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堆肥后用于农田施肥。推动畜禽粪污能源化高值利用,支持开发转化生物质能源。力争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构建“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秸秆产业化发展格局。相关责任单位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和基料化产业,合理布局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支持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二次利用。积极落实上级相关“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享受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业固体废物和农村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区农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完善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线上监控+保险托底”的运行机制。到2025年,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0%以上。(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推广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加大绿色餐饮宣传力度,落实“光盘”行动,倡导居民“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白色污染”,深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区经济发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党群工作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严格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短板。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处置。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规范收运,完善暂存设施和运输能力。推广密闭化收运,减少和避免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从生活垃圾中分类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严格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构建垃圾收运与可再生利用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鼓励专业化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处理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以村镇和社区为重点发展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规范整合社会回收网点和个体经营者。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再生资源回收量稳步提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大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推行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严格生活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逐步扩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覆盖范围,建成区内规模以上固定场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工作纳入城市运行管理考核体系,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升餐厨废弃物监管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监管处罚体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乱泼乱倒、非法收运处置、“地沟油”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中心、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大力推进污水厂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积极推进燃煤电厂改造,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污泥处置体系。(区经济发展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废弃电器电子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布局引导,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在经开区投资建设,加大拆解产物深度处理,提高资源利用。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打击非法处理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四)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1. 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选用场内加工、工程回填、绿化用土等处置方式进行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理。鼓励开展再生骨料系列建材关键技术研发,引导企业进行改造和技术升级。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意见》,结合构建我区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形成“建筑垃圾回收—建筑垃圾加工—再生建筑产品”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链条产业。(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建筑垃圾处置水平
实行建筑垃圾闭环信息化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在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强化建筑垃圾申报,鼓励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管,建立电子台账。(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 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严格环境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予批准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为。(区应急管理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
优化提升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利用处置能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调查,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鼓励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内部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规范“废物产生—综合利用—产品去向”全链条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3.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区应急管理中心、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特色“无废窗口”
1. 深入开展“无废景区”建设
打造“无废”旅游第一印象区。借助旅游产业传播生态文明旅游文化和“无废城市”理念,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环保宣传水平,促进游客环保意识提升。(区党群工作中心、区社会事业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树立“无废景区”标杆。在景区开展“无废文化”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无废城市”与文旅深度融合,设计“无废文化”参观旅游路线,打造“无废文化”旅游品牌。(区社会事业中心负责)
2. 全面启动“无废细胞”建设
开展“无废”宣传引导。将“无废城市”宣传教育纳入党政机关、国民教育、干部学习培训体系,融入机关、企业、社区、市场、学校、酒店、景区准则规范。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口号、Logo征集活动,推出“无废”文旅商品。(区组织部、区党群工作中心、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方位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景区、学校、港口、场馆等单位建设一系列“无废”场景,2025年底前,建设完成不少于5个“无废细胞”单位。(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力推进“无废航运”建设
加强河流岸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洙水河、老赵王河等重点河流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营运船舶污染管理。开展“无废船舶”建设,严格控制运输船舶污染排放,鼓励内河航运船舶LNG、氢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减少运输过程污染物排放。(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无废港口”建设。健全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完善“济宁e交付”联单监管平台,推行“济舟港湾”服务品牌,加强“无废港口”宣传。(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负责)
4. 大力推进“无废矿区”建设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科学规划“十四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到2025年完成2家绿色矿山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加强协同利用处置。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生态修复等领域应用。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天然矿产资源的替代和对降碳的协同增效作用。(区经济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
1. 构建“无废城市”制度体系
建立“无废城市”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济宁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解决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工业绿色发展专班、农业绿色发展专班、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专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班、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专班、特色“无废窗口”专班等专项工作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文件。研究制定固体废物相关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探索对历史遗留和无主危险废物治理等保障民生工程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定期发布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持续开展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逐步在电器电子、废铅蓄电池、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等领域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积极探索固体废物合法转移处置的生态补偿制度。(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固体废物统计技术方法。开展固体废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固体废物统计技术方法,统一不同部门间统计口径和方法,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重点管理清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统计工作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收费制度。探索建立与分类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政策。(区经济发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无废城市”技术体系
鼓励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粉煤灰及建筑垃圾粉碎回收利用。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鼓励研发畜牧业清洁化生产、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强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应用,研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与再制造技术与装备。(区经济发展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标准规范。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根据《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构建“无废城市”市场体系
激发固体废物市场活力。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等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搭建常态化融资对接平台,按照国家要求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贷款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区财政局、区金融和国资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信用评价。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推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固废重点排污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负责)
重点培育绿色发展骨干企业。引导一批优秀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对重点培育企业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效果优良和环保标准高的绿色产品,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构建“无废城市”监管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管理和监督,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畜禽粪污污染监管制度。(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部门联防联控监管机制。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开展系列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落实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的整治验收。强化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借助济宁市危险废物信息大数据监管平台、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等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的动态管理和过程追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推动固体废物监管多元化。探索试点固体废物收运处置第三方监管新模式。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无废城市”建设机制,实施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增强“无废城市”建设带给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区直有关部门各自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积极向中央、省、市现有渠道申请专项资金。统筹各方面固体废物治理资金,提高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全面保障建设需要。支持建设固体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固废领域龙头企业。
(三)健全推进机制。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调度、评估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责任部门和成员单位每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调度,对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和各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引进外部“智脑”“智库”,建立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专家服务团队。以产废、利废企业为主体,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定向引进固废专业人才。加强国内外技术经验交流,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推进产学研平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服务全区“无废城市”建设。
附件:1. “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2. “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3. “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4. “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5. 济宁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1
“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建立协调机制 | ||||
1 | 建立“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月度调度通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评估机制、联络员机制等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全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大事项,促进部门无缝对接。 | 区“无废城市” 领导小组 | 2023年11月 |
2 | 建立“无废城市” 满意度、普及率 调查评价体系 | 开展“无废城市”满意度、参与度调查评价,广泛宣传“无废”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 区“无废城市” 领导小组 | 持续开展 |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
3 | 印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编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指标、主要任务,明确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切实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区“无废城市” 领导小组 | 2023年11月 |
4 | 制定《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2月 |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5 | 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 在机关事业单位、景区、社区、餐饮企业等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制定工作方案。 | 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三)强化规划引领 | ||||
6 | 编制《经开区“十四五”环卫产业发展规划》 | 根据《济宁市“十四五”环卫产业发展规划》,聚焦我区当前短板,集约化、高效化、清洁化配置一批垃圾分类协同处理设施。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2月 |
8 | 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 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回收、储存、转运、处理等设施。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2月 |
9 | 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意见》 | 对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的环保要求等进行规范完善,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6月 |
(四)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创新 | ||||
10 | 建立信息 公开制度 | 定期发布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信息。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11 | 建立固体废物 统计制度 | 基于固体废物现有数据基础,整合相关部门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以物质流分析为手段,以固废产生特征、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固废利用处置去向等作为主体数据类型,定期开展调查,对回收量、回收利用量等数据建立本地化的统计方法。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服务中心、 区统计工作中心、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 2023年11月 |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2 | 落实生产者责任 延伸制度 | 逐步在电器电子、废铅蓄电池、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等领域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推动资源的回收利用,避免环境污染。 | 区“无废城市” 领导小组 | 持续推进 |
13 | 完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收费制度 | 建立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政策。探索建立与分类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 区经济发展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12月 |
14 | 落实固体废物 排污许可制度 | 持续开展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附件2
“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固体废物技术示范推广 | ||||
1 | 畜禽粪污全量 收集还田利用 技术示范推广 | 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 | 区农业服务中心、 区社会事业中心 | 持续推进 |
2 | 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 | 推广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3 | 推广秸秆综合 利用技术 | 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腐熟还田、秸秆青贮饲料、生产有机肥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4 | 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 | 积极开展地膜减量替代试验示范,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5 | 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 应用土地利用技术,建立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 |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持续推进 |
(二)固体废物技术标准规范 |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6 | 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评价标准 | 根据《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行为。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0月 |
(三)新兴技术研发攻关 | ||||
7 | 引进机械回收 农田残膜新技术 | 积极引进机械回收农田残膜的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农膜回收率。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2023年12月 |
8 | 固废高值化 利用技术开发 | 围绕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提前谋划布局废旧碳纤维、废旧有机无机复合材料等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术开发和项目引进。 |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 2025年12月 |
附件3
“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市场引导手段 | ||||
1 | 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行业发展的 财税政策 | 落实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的财政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 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 开发区税务局、 相关主管部门 | 2023年12月 |
2 | 推进危险废物利用跨区域合作 | 建立危险废物利用跨区域合作共享机制,推动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二)金融支持 | ||||
3 | 大力发展 绿色金融 |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 区金融和国资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三)第三方培育 | ||||
4 | 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 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扶持重点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利废能力强、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 区经济发展局、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区农业服务中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 2025年12月 |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5 | 大力扶持 新型秸秆 综合利用企业 | 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储运,按照就地就近利用原则,在秸秆产地合理半径区域内建设收储运中心、收储运点,依托秸秆利用量较大的市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运中心。 | 区财政局、 区农业服务中心等 | 持续推进 |
6 | 培育第三方 环境风险 评估市场 | 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环境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四)其他 | ||||
7 | 形成固体 废物综合 利用产业 闭环 | 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并逐步建立一套秸秆收集、储运、加工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与下游有机农业等产业的充分衔接。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服务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等 | 持续推进 |
附件4
“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部门联合监管 | ||||
1 | 建立部门联防联控监管机制 | 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水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 区“无废城市” 领导小组 | 2023年10月 |
2 | 强化联合执法 | 强化联合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落实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注重柔性执法,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二)信息化监管 | ||||
3 |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全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 | 纳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数据,集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审核查询、视频监控、定位跟踪等多功能于一体,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的动态管理和过程追踪。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服务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等 | 2025年6月 |
(三)多元化监管 | ||||
4 |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无废城市”建设机制 | 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举报、查处、反馈机制,畅通“无废城市”监督渠道,实施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5 | 强化公众参与 | 及时公布重要举措和阶段成效,定期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使群众增强“无废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四)日常监管 | ||||
6 | 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推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2025年12月 |
7 | 健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 评价体系 | 健全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固废重点排污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全覆盖,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2025年12月 |
8 |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 管理评估 | 根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力争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按年度推进 |
9 | 加强日常 常规性监管 | 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现场管理和监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服务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 | 持续推进 |
10 | 加强餐厨 废弃物收运 处置管理 | 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提高餐厨废弃物收运签约率,到2023年底,建成区内规模以上固定场所全部完成餐厨废弃物收运签约,并逐步扩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覆盖范围,到2025年底,实现建成区内固定场所餐厨废弃物收运签约全覆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乱泼乱倒、非法收运处置、“地沟油”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中心、 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 持续推进 |
附件5
济宁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晓林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许 刚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恒志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保民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汪 洁 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区管委会
副主任
朱亚林 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庆水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盛春亭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建国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大虎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常文学 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张 健 区管委会总经济师
刘 浩 区管委会总经济师
张 伟 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专员
成 员:梁兵兵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秦 峰 区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创新
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齐敏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永志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祝小辉 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淑珍 区金融和国资管理局局长
向胜利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彦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健 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东 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场监管中心主任
孔 冰 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群工作中心主任
钱 晶 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社会事业中心主任
严庆双 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张鲁超 区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统计
工作中心主任
李国明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 婷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部长
韩 刚 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部长
周 强 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副局长
王汝存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王 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王永茂 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刘晓伟 市卫健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季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
赵子诣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刘恒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汝存、赵子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业绿色发展专班、农业绿色发展专班、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专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班、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专班、济宁经开区特色“无废窗口”专班等6个专班。工业绿色发展专班主任由秦峰兼任,农业绿色发展专班主任张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专班主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专班主任由郭彦德兼任,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专班主任、济宁经开区特色“无废窗口”主任由王汝存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研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和事项,建设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济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发 |
word版:济开管字〔2023〕5号-关于印发《济宁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11.22).docx
PDF版:济开管字〔2023〕5号-关于印发《济宁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文件解读 | 《济宁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 | 《济宁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渠道:http://www.jining.gov.cn/col/col103125/index.html(市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