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2-00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济开管字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
现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与治理新机制,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两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落实治理责任,加强《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方案》全面实施。要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建立台帐,明确治理责任,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要牵头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推动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附:《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2—2025年)》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 |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渠道:http://www.jining.gov.cn/col/col103125/index.html(市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