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8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出台背景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随着时代的发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政府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政府公信权威形象,还是要提高群众的政治参与度,都离不开政务公开。
二、出台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18号)要求,经区管委会同意,特出台此文件。
三、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加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两镇党政办公室要设立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提升公开质量。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精准发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格式,做好材料归档,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精简首页展示内容,突出重点栏目,强化信息查询功能,丰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政务公开已连续三年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两镇和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年度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情况。积极做好迎接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半年、年终评估准备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建立台账、跟踪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认真对照《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经开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正文:《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