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8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清洁取暖建设成果,全面做好后期运行维护工作,建立长效管护服务机制,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取暖项目运行管护实施意见》 (济开管办字〔2021〕1号)
三、出台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构建更高水平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保障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让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满意过冬。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安全巡查、安全宣传力度,健全完善用户诉求处置机制,强化应急保障等措施,保障用户用气、用电和清洁取暖设备运行正常平稳,确保用户安全采暖。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清洁取暖项目运行管护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政府进行监管,第三方服务费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2021年1月31日前,两镇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清洁取暖项目运行管护工作,技术人员数量由两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两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清洁取暖安全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督导检查。采暖期内,每月至少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成效,组织开展一次抽查检查,整个采暖期要确保本辖区所有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村检查全覆盖。对用户存在的“双气源”、“双火源”、未使用防鼠咬不锈钢波纹管、私改燃气设施等问题,要跟踪督导用户整改落实到位;对电代煤表后线和户内工程建设不规范、不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督导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大安全宣传教育。两镇、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供电中心、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入户宣传、微信宣传、进村宣传等频次和力度,通过发放明白纸、制作短视频等方式,让群众了解安全用气用电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区供电中心、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印制安全用电、用气明白纸,每年至少在非采暖期和采暖期内各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用电、用气集中宣传。两镇负责将安全用电、用气明白纸逐村逐户发放张贴到位,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用电、用气集中宣传。两镇、区供电中心、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要充分结合入户检查,加大各类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特别要针对用户存在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老年人群体,通过手指口述、现场示范等方式教授正确使用方法。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每年至少在6月和11月组织开展2次集中培训,切实增强燃气、电力专业知识,提高各类安全隐患的科学预判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作出正确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积极跟进燃气企业气源保障情况,每年自11月1日起启动天然气供应保障日调度制度,每日调度各燃气企业天然气供需情况,确保气源供应充足平稳。要不断完善天然气、电力保供应急预案,充实完善应急抢险队伍,细化量化天然气压减单位和顺序,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出现气源或电力供应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压非保民”措施妥善应对。区供电中心、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要针对农村地区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断供、停供、燃气电力管线第三方破坏等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每年至少在6月份和采暖期内组织开展2次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燃气电力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四)完善用户诉求处置机制。两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气代煤、电代煤便民服务站点,配备专职客服人员,公布服务电话,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使用和设备故障等问题。两镇要统一印制公示牌,将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企业网格员、镇安全管理员以及区级监督服务电话,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的显著位置公示,确保用户反映的各类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