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5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8-1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起草依据
根据济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劝导站建设的工作意见》(济交安办〔2016〕1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冲刺动员会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攻坚战收官之战,确保3月份基层基础攻坚工作达到“清零”状态。
二、起草背景
全市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冲刺动员会议上强调,各单位要总结攻坚工作,分析短板不足,乘势而上,坚决实现三年攻坚圆满收官。为有效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开启创新工作模式,克难种种困难,持之以恒,力争通过三年基层基础攻坚战,实现“交通违法情况减少、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信息化水平提升、宣传机制到位、队伍建设加强”任务目标,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大环境。
三、工作重点
在基层基础上水平、提能力、深应用、优服务、强素质上向内用力、持续发力,拉升工作标杆,打造示范亮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先进经验,拔高提升,从硬件到软件,从功能分区到业务流程,高标准、严要求,务求实效,精益求精。健全完善基层基础制度体系,不断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内涵式发展。
四、责任分工
(一)疃里镇、马集镇工作职责
1、镇政府安排村书记、村主任,在每个行政村选择人员密集场所或主要通行道路,于三月份至少设置1处专门、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传内容,并建立台账。在村庄周围制作宣传隔离护栏、悬挂宣传横幅、粉刷宣传标语。
2、镇政府加强督导辖区内各所学校,继续推进“守护平安幸福童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栏、宣传条幅,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态化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镇政府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建立完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制作宣传栏,会同应急安全教育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检查。
4、镇政府负责安排村书记、村主任于三月份开始筹建劝导站、劝导点,设立劝导员,由镇政府和交警部门负责对劝导站和劝导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二)经开区交警大队工作职责
1、经开区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农村交通宣传教育。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负责提供宣传栏的每季度更新内容,建立台账,落实各项工作进展。建立道路维护及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村庄机动车辆、驾驶人登记,建立台账,每季度更新一次。
2、经开区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学校交通宣传教育。继续抓好“守护平安幸福童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课件、视频、知识竞赛等教育方式促进与学生互动,达到宣传目的;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组织召开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题会,全面提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学生家长不坐黑校车,安全驾驶;派警力在疃里镇中学、疃里镇第三中学、疃里镇中心小学、马集镇第一中学、马集镇中心小学等学校门口加强交通疏导与巡逻管控。
3、经开区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企业交通宣传教育。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建立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微信工作群,督导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建立驾驶人微信群及信息推送,传送道路情况及天气预警,举办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健全监督机制,督促货运企业车辆的检查。
4、经开区交警大队加强对农村劝导站、劝导点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并提供每季度的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