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虎同志主持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主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中科先进技术创新中心。
李国明同志负责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日常(常务)工作,主持科技服务办公室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蔡大虎同志抓好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张晓坦同志负责中心综合保障工作,负责工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维稳、群众诉求办理、意识形态等一排底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林立强同志主持工业运行监测办公室工作、助企攀登办公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王永茂:男,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经开区教育系统党委书记、教育分局局长。主持教育分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

高东方:男,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经开区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教育分局副局长。分管综合科、教育督导科。履行分管科室和包保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韩秋霞:女,汉族,大学本科,群众,教育分局副局长。分管人事科、财务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教学研究中心。履行分管科室和包保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刘晓伟: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主持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履行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刘晓伟,男,汉族,198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田成宏: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主持区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负责人事、人才、离退休;负责卫健系统党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日常工作;负责信访、财务、审计、招投标、热线、舆情、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深化改革、规划发展、信息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技教育、医政、药政、中医药、干部保健、卫生应急、医学救援、安全生产、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医养健康、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托育服务工作。
个人简历:
田成宏,男,汉族,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张艺芳: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三争”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妇幼健康工作;负责卫健办团总支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重大疾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相关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控工作;负责免疫规划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工作。负责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个人简历:
张艺芳,女,汉族,1987年3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郭彦德:男,汉族,1974年1月生人,大专学历,党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李利东:男,汉族,1980年12月生人,研究生学历,副局长;负责环卫保洁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牵头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接区乡村振兴指挥部和区环境污染防治指挥部工作,分管环卫管理科。

王伟:男,汉族,1980年12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借调区制造强区指挥部工作,暂不进行分工。

高军之:男,汉族,1977年11月生人,大学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容市貌管理、数字化城管建设、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邓桂亮同志抓好违法建设管理和执法工作。分管市容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重点抓好城市管理、违法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杜黎明:男,汉族,1983年8月生人,大学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起草拟定、执法程序审核、渣土运输管理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及纠纷处理等工作。协助邓桂亮同志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渣土管理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重点抓好执法程序审核、渣土运输管理和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

疃里镇党委书记:杨孔申
杨孔申同志主持疃里镇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党建、干部、人事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等工作。
个人履历
杨孔申,男,汉族,1978年2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1997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21年12月任现职。

疃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桂亮
邓桂亮同志主持疃里镇政府全面工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税收、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个人履历
邓桂亮,男,汉族,1984年5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2022年1月任现职。

王海东同志 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济宁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规划发展部部长。主持规划发展部全面工作。联系电话:6980668。

李允利同志 男,汉族,专科,党员,济宁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分管规划发展部具体工作。分管规划科、招商科。联系电话:6981022。

局长:王齐敏,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省委党校。主持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全面工作。履行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联系电话:6988929

副局长:李文茂,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山东科技大学。 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工作;负责燃气企业监管、农村厕所改造、精准扶贫等工作.分管村镇建设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6987716

副局长:周继国,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研究生 毕业院校:云南师范大学。负责指导建筑业经济发展和行业统计工 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负责信访维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服务、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建筑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与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保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987716

副局长:闫庆伟,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中国海洋大学。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住建领域 行政执法、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和其他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环保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系人民 防空、抗震减灾等工作;负责住建领域深化改革和住建系统普法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科技、新型建材革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分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975616

副局长:颜伟,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城市社区(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负责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工作;分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及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主持行业工会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的建设和局机关工作作风、廉政建设、住建领域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屋征收办、大项目办。联系电话:6975616

常文学同志主持区公安分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常文学 ,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党委委员、副主任,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汉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省委党校研究生。

刘彦明同志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嘉诚路派出所、疃里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刘彦明,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网络警察大队教导员、四级高级警长,汉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

崔兆华同志主持政工室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网络警察大队、马集派出所、新挑河派出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崔兆华,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四级高级警长,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贺兆锋: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贺兆锋,男,汉族,1979年3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1999年5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21年4月任现职。

邓新乐: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邓新乐,男,汉族,1978年1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2004年10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21年5月任现职。

黄兴允: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道路交通运输、路长制、供电、通信、金融、邮政等工作。分管财经服务中心,包马集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黄兴允,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田 新: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协助贺兆锋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宣传、武装、统战、政法、团委、妇联、工会、机关事务、来信来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农业、水利、畜牧、改厕、河长制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包西大李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田 新,男,汉族,1984年1月生,山东省东阿县人,2010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牛 丽: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工委派出马集镇监察室主任,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重点抓好效能建设、督查考核、镇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牛 丽,女,汉族,1983年5月生,山东省兖州区人, 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刘彦芳: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鲁寨文化博物馆、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包孙庄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刘彦芳,女,汉族,1983年9月生,山东省汶上县人, 2019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杨永宾:党委委员、副镇长,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推进、精致城镇建设,牵头负责消防安全、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分管为民服务中心,包下花林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杨永宾,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山东省莒县人, 2013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学学士学历。

顾天翔: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武装部长,兼任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主任。分管组织、统战、党的建设、武装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省、市、区三级驻村帮扶工作,协助田新同志主抓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化解等工作。包翟庄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顾天翔,男,汉族,1993年5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2016年8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工学学士学历。

崔雪萍:副镇长,兼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分管常态化疫情防控、美丽庭院创建、乡村公共服务能力示范镇等工作。协助杨永宾同志负责重点项目推进和精致城镇建设。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协助黄兴允同志包马集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李 轩:副镇长,兼任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分管建委、综合执法、城乡环卫一体化、封山禁采、西大李社区建设、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森林防火、田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管建委、综合执法办公室。协助刘彦芳同志包孙庄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李 轩,男,汉族,1989年6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2016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教育硕士学历。

崔 耸:副镇长,分管经贸、发改、工信、招商引资、商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政务热线、网络问政的办理工作。协助杨永宾同志包下花林服务区。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崔 耸,男,汉族,1990年1月生,山东省鱼台县人, 2018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工学硕士学历。

经开区勤务大队大队长 孟庆东
学历学位:本科
民族:汉族

张力维同志,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区财政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预算科(债务管理科)。

田静同志,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国库科(政府采购科)、投资评审科。

宋建华同志,主持财源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负责财源管理服务办公室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企业科、资产管理科。

严爱美同志,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张力维同志分管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障科(工资科);分管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周静同志,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综合科、经济建设科、财政监督科(支付审核科)。

主要负责人:孔维波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民族:汉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北华大学哲学专业 负责工作:孔维波同志主持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区社会治理中心办公室工作,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财务和人事科。

副主任:杜爱胜 政治面貌:党员 民族:汉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山东省党委校 负责工作:杜爱胜同志负责抓好积案化解、对上争取工作,分管办信科、网信科、复查复核科、社会治理中心办公室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胡如广 政治面貌:党员 民族:汉 学历:专科 毕业院校:济宁商贸职工大学 负责工作:胡如广同志负责接访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规范提升、驻京工作、去市到省进京访、工会、积案化解(与杜爱胜同志互为AB角)、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对上对内协调工作,分管接访科、督查科,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曾凡华 政治面貌:党员 民族:汉 学历:专科 毕业院校:山东省党委校 负责工作:曾凡华同志负责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党建、宣传、纪检监察、安全生产、考核、扫黑除恶等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备勤及特殊时期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刘勋 政治面貌:党员 民族:汉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山东政法学院 负责工作:刘勋同志负责党建、宣传、文秘工作、统筹调度市对区考核,源头化解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讲话等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领导接访、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分管综合科、督查科。负责分管领域内的考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晓东:男,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市场监管中心主任;主持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场监管中心全面工作。

赵诗心:男,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市场监管中心副主任;分管综合科、知识产权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法规科(除批零住餐外)、疃里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处置)。

山长义:男,汉族,中专学历,中共党员,市场监管中心副主任;分管法规科(批零住餐)、安全科、稽查队、马集市场监管所、工商行政管理科。

王红玲:女,汉族,中专学历,群众,市场监管中心副主任;目前抽调至济宁市制造强市(建设)经开区指挥部办公室。

杨明光:男,汉族,1981年10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济宁市审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孝宇:男,汉族,1994年7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济宁市审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分管财政、经责、企业审计等工作。
常化涛: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济宁市审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等工作。
崔迎春:男,汉族,1992年1月生,大学本科,济宁市审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投资科科长,分管投资审计等工作。

社会事业中心主任:李树行
李树行同志主持社会事业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核算中心。
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履历
李树行,男,汉族,1975年 1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 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6年 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20年 6 月任现职。
现任社会事业中心主任。

社会事业中心副主任:韩 梅
韩梅同志协助李树行同志处理事业中心日常工作和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民政、残联、群团、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分管民政科、残联办公室。
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个人履历
韩 梅,女,汉族, 1981年10月生,山东省 鱼台 人, 2008年1月参加工作,2008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2020 年 6月任现职。
现任社会事业中心副主任。

社会事业中心副主任:胡婷婷
胡婷婷同志负责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武装等工作。
分管文化和旅游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武装部。
督促落实分管分管行业(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责任。
个人履历
胡婷婷,女,汉族,1985 年11月生,山东省嘉祥人, 2010年 8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2020 年6月任现职。
现任社会事业中心副主任。

许振峰,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毕业院校:山东大学社会学专业;1978年11月出生。2020年6月至今任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党政办公室全面工作。履行党政办公室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联系电话:6981137。
梁兵兵,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毕业院校:省委党校大学;1980年2月出生。负责改革、督查、政务公开和大数据、电子政务、政务热线、接诉即办、机关党建、行政审批服务推进、打击走私等工作,分管改革办公室、督查办公室、政务公开和大数据科(电子政务科)、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科、宣传科,协助许振峰同志抓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电话:6982279。
高战,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毕业院校:泰山学院。负责法治建设、行政接待、会议活动、人事财务、文秘(收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分管法制办公室、机关事务科、人事财务科(党政办工会)、机要档案科、保密国安科(密码管理科),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许振峰同志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电话:6981616。
杜国亮,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厦门大学。负责政策研究、综合性文稿起草、文秘(发文)、信息工作,分管政策研究室、信息科。联系电话:6981018。
颜廷鹤,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毕业院校:曲阜师范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988年3月出生。区党政办政研室副主任,联系电话:6981018。

向胜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履行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个人简历:
向胜利,男,汉族,1981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吉志红: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妇女委员会。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简历:
吉志红,女,汉族,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付永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审管协调科、督考办(研究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会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简历:
付永然,男,汉族,1979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田呈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党建科)、市场准入科、共青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简历:
田呈昌,男,汉族,1982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杨松: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投资项目科。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简历:
杨松,男,汉族,198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局长:刘永志,民族:汉,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研究生。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副局长:孙西召,民族:汉,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研究生。分管企业规划发展科(考核分配科)、产权管理科。负责抓好党的建设、稳定、信访、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工会、国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副局长:李红霞,民族:汉,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学历:大学本科。分管金融管理科、资本市场科、金融稳定科。负责抓好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企业上市挂牌、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副局长:张文,民族:汉,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学历:大学本科。分管企业财务监管科。负责抓好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民意“5”来听、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副局长:赵子诣,民族:汉,政治面貌 :群众 学历:大学本科。分管企业改革科。负责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任务落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工作。协助刘永志同志抓好局办公室一般事务性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王 岩 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本科;毕业院校: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财务会计专业专科;1979年9月出生。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李 韬 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毕业院校: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1973年3月出生。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扫黑除恶、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耕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主持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刚同志 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部长。主持交通运输工作部全面工作。

翟国赞同志 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副部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部具体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科、安全法制科、运输管理科。

刘保柒同志 男,汉族,高中学历,党员,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副部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部具体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

张继同同志 男,汉族,大专学历,党员,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副部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部具体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大队。

孔冰:男,汉族,研究生学历,党员,党群工作中心主任;主持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群工作中心全面工作。

李国明:男,汉族,研究生学历,党员,党群工作中心副主任;分管政法处(综治办、扫黑办、维稳办)、司法处。

马成龙:男,汉族,研究生学历,党员,党群工作中心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宣传处、新闻中心、网信科。

任川:女,汉族,本科学历,党员,党群工作中心副主任;分管统战群团办(妇联、团委、民族宗教、侨台、外事等群团工作)、行政审批科。

祝小辉,投资促进局局长,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主持投资促进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6988069。

晁 媛,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园区考评中心主任,女,汉族,民建会员,研究生,抽调至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

张晓坦,外企服务中心主任,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重点负责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分析研究与项目招引工作,电话:6981169。

郑 婷,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女,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抽调至区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

靳君荣,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重点负责机械装备产业分析研究与项目招引工作,电话:6981169。

黄忠磊,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重点负责医疗装备产业分析研究与项目招引工作,电话:6981177。

胡树东,项目落地办公室副主任,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重点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分析研究与项目招引工作,电话:6981177。

任丹丹,外企服务中心副主任,女,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抽调至市园区建设指挥部。

甘星宁,外企服务中心副主任,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抽调至区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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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中心领导信息 |
姓 名 | 职务 | 办 公 电 话 | 办公地址 | 备 注 |
王齐敏 | 城管中心主任 | 7716277 | 节能环保产业园A3B栋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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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东 | 城管中心副主任 | 7716279 | 节能环保产业园A3B栋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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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爱胜 | 城管中心副主任 | 7716269 | 节能环保产业园A3B栋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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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伟 | 城管中心副主任 | 7716276 | 节能环保产业园A3B栋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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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应急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党建、人事、财务和执法工作;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区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履行应急管理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韩梅: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机关办公、后勤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舆情应对、信访维稳、保密、疫情常态化防控、计划生育、群团和工会、“三争”、财务、改革、新闻宣传、网络安全、民生灾害保险、应急指挥、预案管理、救援协调、应急保障服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和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轩同志负责党建、人事、财务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中心办公室和减灾救灾科(应急指挥中心),完成中心党支委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周旭: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男,汉族,1981年4月生,大专,负责火灾防治、防汛抗旱、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企业培训、中介机构、政策法规、“放管服”、行政许可、双重预防体系、招商引资、素质固安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轩同志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和灾害防治科,完成中心党支委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赵熔烈: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男,汉族,1984年12月生,中共预备党员,本科,主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调查评估和统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危化品监管科,完成中心党支委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刘述培: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商贸和矿山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轩同志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综合督考科和安全生产基础科,完成中心党支委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张 健同志,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杨 艳同志,女,汉族,研究生学历,党员,负责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畜牧渔业工作。分管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畜牧渔业科。

翟东峰同志,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负责财务、农机、秸秆禁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财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禁烧办公室。

赵 辉同志,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冬春水利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务工作。分管综合水务科。

王道柱同志,同志,男,汉族,大学本科,党员,负责按揭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经济、村级财务管理、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保险、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农业工作。分管农业发展科。

黄翠贤:女,汉族,1976年11月生,中共党员,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祝小辉,商务服务部部长,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主持商务服务部全面工作,联系电话:6988069。

冯桂龙,商务服务部副部长,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重点负责商务领域市场运行、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系电话6981998。

谢鹏飞,商务服务部副部长,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重点负责外资外贸、招商引资和办公室等工作,联系电话6981998。

王红玲,商务服务部副部长,女,汉族,本科,抽调至区疫情指挥部工作,联系电话6983889。

局长:秦峰,民族:汉,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研究生 毕业院校: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主持经济发展局全面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和外资招引工作。分管办公室,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副局长:林立强,民族:汉,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武汉工业学院 工业设计。主持产业发展中心工作,协助秦峰同志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能源工作;联系指导企业家联合会日常工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科、能源管理中心、安全生产。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副局长:张鲁超,民族:汉,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曲阜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同志主持统计工作中心。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副局长:姜新锋,民族:汉,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研究生 毕业院校:省委党校党的建设专业。同志分管科技人才、科学技术合作和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联系区产业技术研究所(组织部招才局)。协助秦峰同志负责抓好办公室、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副局长:陈本健,民族:汉,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专业。同志负责发展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科和新旧动能指挥部办公室。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张记华,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专学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段尧,男,1990年10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李新君,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成员、济宁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

鲍长银,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成员、一级主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科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支持和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全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全区自主创新能力。
(二)负责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引进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平台,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管理、服务水平。
(四)推动政产学研合作,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搭建技术转移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科技金融政策;协助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完善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协调指导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引进和管理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建立创新激励机制,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负责科技政策宣传及科技交流合作工作;协调和引导科技企业参加国内外的科技展会。联络服务广大科技人员,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和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
(六)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患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
(十)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十一)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市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七)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
(十九)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三)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
(七)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辖区内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辖区内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落实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计划等;负责辖区内卫生应急工作;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督管理;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承担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管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宁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重大疾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开展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落实公共卫生防控措施,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相关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控工作;承担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职责,负责区综合执法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跨镇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检查评估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
疃里镇人民政府是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辖乡镇,其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镇党委领导下,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2、执行镇党委的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和扶贫组织实施、商贸流通促进、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4、制定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5、制定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城镇管理等相关管理。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节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8、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抓好财源建设工作。
9、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11、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与制定商贸物流园区总体规划和各类相关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五)组织制定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年度目标项目的管理、委托设计、签订计划、施工监理等合同,拟订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区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质监、工程招投标的前期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的供排水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和城市防汛
(八)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以及建设档案的归集和整理工作;
(九)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的责任;
(十)负责区内建筑企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二)联系燃气、热力等工作;
(十三)联系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及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五)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贯彻实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 ,组织拟定济宁经济开发区公安工作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侦办危害国家安和全社会治安的有关案件,处置社会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侦办刑事、经济、食品药品、环境、网络等犯罪案件;负责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三)负责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消防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禁毒、缉毒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推进公安队伍标准化建设。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来我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承办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济宁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集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
马集镇人民政府是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辖乡镇,其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镇党委领导下,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2、执行镇党委的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和扶贫组织实施、商贸流通促进、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4、制定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5、制定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城镇管理等相关管理。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节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8、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抓好财源建设工作。 9、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11、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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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职责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二)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七)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直部门和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参与制订全区财源建设规划,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及计划拟定税收收入计划,拟定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税收保障机制。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执行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三)负责拟定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拟定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按规定开展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六)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2020年9月9日投入使用,组织人事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事业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城市管理中心、党群工作中心等6个部门有关力量进驻中心,常态化开展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形成矛盾收集、按需调处工作机制,让群众信访一扇门进出,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建立信访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多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做到速转办、早告知、快办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群众诉求解决“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
市场监管中心主要职责
区市场监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指导全区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全区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全区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案件。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区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依职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和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计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经开区所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经开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审计经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负责经开区管理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项目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民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的指导和残疾人组织管理。
(三)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文化旅游、文物等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全区文旅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承担区武装工作,负责全区兵役征集工作,民兵组织建设,民兵整组、集训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军人领域各项政策落实及服务工作。
(五)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担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日常事务管理职责,负责政策研究、政务信息、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纪要、文件审核制发;承担公文处理,史志档案、机要保密、应急保障、后勤服务、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办公信息化平台建设等职责;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对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牵头全区法治建设工作。
(一)协助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发布的各类文电,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外县(市、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两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级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级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起草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
(五)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值班工作,及时向区级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六)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和两镇人民政府请示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
(七)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区直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级领导同志决定。
(八)协助区级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九)督导检查区直各部门和两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级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十)根据区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分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调查研究。
(十一)负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规范化、公正文明执法建设;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监督,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牵头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建设;牵头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牵头全区法治建设考核任务;承担依法治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并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区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办理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承担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以及规定。负责全区电子政务规划方案的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大数据发展规划、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推进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监督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等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推动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党政系统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密码保障工作,对全区机要密码管理工作实施业务领导,负责全区信息化密码保障体系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区保密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二十五)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六)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建议。负责会同有关牵头部门,统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区管委会批准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行政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查勘、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镇村推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及运行工作,推进全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的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本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承担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受理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其他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 十二、负责审核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及交易文件的程序性条款。 十三、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布交易公告、招标报名、开标评标等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 十四、参与场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 十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十六、负责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制度、场内管理制度等。 十七、负责区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十九、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国有资本的管理工作 |
机构职能:负责济宁经济开发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业务课题研究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维护和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林地管理、造林绿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全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职责; 负责全区交通稽查及交通相关规费征稽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组织与协调; 承担区内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公路养护、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路政和港口、航道、内河交通运输等收费与服务职责。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承担全区党的思想政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职责,承担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台管理职责,承担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区官方网站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承担政法管理和社会稳定职责,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保障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策建议 三、牵头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区产业招商,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区下属国有招商公司招商引资工作。 五、牵头全区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六、牵头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 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思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全局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九、牵头对接市园区指挥部、市双招双引考核办,完成市园区指挥部、市双招双引考核办对区调度、考核工作。 十、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研究草拟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处置、环卫设施迁移拆除等事项行政审批;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关于环卫设施、绿地绿化工程的审批、监督和验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各方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地震和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参与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评估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全区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上报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四、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区党工、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一、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搞好主要农作物的栽培技术指导及各项增产技术措施的安排、督促落实;搞好中低产田改造、配方施肥、提高地力;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合理运用农业新技术;加强农技服务能力,积极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谋划策,为本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开展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 三、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本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制定与实施本辖区内水利、水保及水产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辖区内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监督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勘测设计、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报表、检查观测记录等基础工作。 四、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搞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做好农机新技术指导、新机具的推广和农机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各类农业机械的技术检测、机具维修、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做好农村运输、农机堤灌、收割、农产品加工与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等各项社会化服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本镇农业机械的建档及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农业机械进行抢险救灾;抓好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提高人民安全意识。 五、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承担区事业单位人员和国企人员招聘、人事考试、职称评聘、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职责;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等职责;承担区综合考核组织、协调等职责;医疗保险征缴、待遇保障、医疗救助、基金监管等职责;负责省级“双创”示范综合体培育工作。完成区党工、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推动商务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 (三)负责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服务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四)统筹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牵头全区外资外贸工作。 (五)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 (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七)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制定和调度工作;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及现场观摩筹备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
(四)制定和调整权限范围内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五)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做好农业、社会民生、信用体系、区域协作等重大问题的衔接及协调推进工作。
(七)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
(八)负责制定全区对上争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科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支持和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全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全区自主创新能力。
(十)负责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引进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平台,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管理、服务水平。
(十二)推动政产学研合作,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搭建技术转移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科技金融政策;协助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完善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协调指导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引进和管理工作。
(十三)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建立创新激励机制,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负责科技政策宣传及科技交流合作工作;协调和引导科技企业参加国内外的科技展会。联络服务广大科技人员,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和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
(十四)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患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
(十八)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十九)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市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二十一)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二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二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十五)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
(二十七)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配合市节能监察支队做好节能审查事项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十九)负责做好与市能源局对接,争取天然气支持,有序推进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负责清洁能源的推广。负责煤矿、电厂企业储煤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三十)负责落实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三十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
(三十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报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十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乡镇、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十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三十五)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等,参与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推进绿色产业体系建设。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区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全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审查专项规划,审批或者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财政资金安排建议。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在柴油货车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开展柴油货车排气监督抽测。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辐射环境监测和核设施、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全区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8.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对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责任情况的督察工作。 9.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配合开展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配合协调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配合协调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配合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区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保产业调查统计制度。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相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政策,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12.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承担的执法职责,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工作,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监管,协调推进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 1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政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15.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6.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7.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