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招生
(一)小学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2026年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不足龄儿童无法报名。因特殊情况延缓入学的,需向学校提供延缓入学证明材料。
2.户籍要求: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3.房产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以交房实际居住为准。
(2)“回迁房”子女入学,需提供拆迁协议、上房通知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3)购买“二手房”(含回迁房)无房产证的子女入学,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4)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减轻其提供材料负担,原则上除户籍类型、居住情况、从业情况及房产类型等证明材料外,取消其他入学证明材料。
(5)棚改户子女入学。提供拆迁协议和所在辖区租房合同及户口材料就近入学。
(二)报名办法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
符合济宁经济开发区义务段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自8月8日至8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建议以房户一致的监护人实名认证)。网上报名流程按照义务教育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4)提示进行报名。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复审,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将会对招生过程的全过程进行抽审和监督。网上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填报类型:
平台中信息采集分为六种类型,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类型进行填写(依序入学):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经开区户籍、有房产。有房产证的上传房产证、户口首页、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交房入住没房产证的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
(2)学校招生范围内无经开区户籍、有房产。报名时有房产证的上传房产证、户口首页、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交房入住没房产证的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
(3)学校招生范围内有经开区户籍、无房产的。上传户口首页、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上传:劳动用工合同;户口首页、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时上传:商业门市房房产证明照片(不含车库、储藏室等不具备独立房产证明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照片;户口首页、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照片。
(6)经开区棚改户子女。报名时上传:拆迁协议和所在辖区租房合同;户口首页、户口索引、家长户口页、学生户口页等照片。
3.现场审核、报名时间、地点:
因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其他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需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划片招生”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15日--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4.注意事项:
(1)招生服务平台对注册账户进行了限定,每个账号只能实名认证一次,并由省级平台统一管理,请勿实名认证多个账号,学生、监护人信息请勿泄露,以免无法报名。
(2)需要现场审核材料或报名的,请家长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3)为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济宁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为保障学生入学合法权益,请家长一定要填报真实信息,若在验证环节发现是虚假信息,该条报名信息无效,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二、初中入学方式
(一)招生办法
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的办法,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棚改户(提供拆迁协议和所在辖区租房合同、户口材料)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8月8日—8月13日,济宁经济开发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在“济宁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按照“济宁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要求提交。因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其他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需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划片招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10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到事宜:
8月25日前,济宁经济开发区各初级中学按照学生报名情况将初中入学通知书分发到对应小学,由六年级毕业学生就读小学进行发放,并告知学生及家长按初中学校通知书要求到学校报到。
三、学籍注册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学籍注册工作。
监督电话:0537—373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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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分局义务段招生咨询电话:1320537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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