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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
关于不再开具企业无违法违规(合规)证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1 11:4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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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90号)及市相关工作部署,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单位不再以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形式出具企业无违法违规(合规)证明。

企业如因上市、融资、名誉申报等需查询有无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sd.gsxt.gov.cn/)查询、打印公示信息。2.登录“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查询、打印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特此公告。

附件: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操作指南.pdf

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