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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01-23 15:3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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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度新春佳节,勿忘消防安全。春节临近,亲朋好友聚会增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家中及各类场所人流量增大,火灾风险随之增高。为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特向全区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春节将至,祭祀祖先、缅怀逝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积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祭扫区域内不吸烟、不点燃香烛、不焚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明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劝导,积极配合防火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自觉遵守烟花燃放管控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以鲜花、音乐代替礼花爆竹,以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喜迎佳节。积极向家人、亲友和邻里普及禁燃禁放规定,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要注意观察不要将柴草堆放在室内,露天堆放柴草不要过大,不要将柴草堆放在房屋、仓库、牲畜棚、高压架空线及路边。

不要让小孩玩火,不要将小孩独自或反锁家中,不要让孩子在公共场所、工厂、工地附近、粮食堆垛、牲畜棚、柴草堆、木工房等地燃放烟花鞭炮。

不要乱扔烟头、乱磕烟灰,不要把点燃的香烟放在易燃物上,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在使用和存储汽油、煤油的场所、仓库、木工房、牲畜棚、枯草地等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不要将油灯蜡烛放在易碰倒的地方,要人离灯灭,不要用柴草或禾杆扎成的火把照明,储存汽油、煤油、酒精、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不能用明火照明。

不要将炉灶、火盆设置在木板壁、床铺以及其他可燃物附近,使用明火取暖设备,要注意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不要在家中存储存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不随意混放化肥农药,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不要随意敷设电线,不设长明灯,不购买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不随意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人走关电。

火灰(如柴灰、灶灰、煤灰)不能乱倒,要用水将火灰的余火泼灭,倒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倒在靠近易燃物、可燃物的地方。

如遇火灾,也不要惊慌,立即撤离并拨打119报警。拨打火警电话时,应讲清起火场所的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请自觉遵守本倡议,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济东大队全体人员,恭祝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快乐、阖家幸福。

经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