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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中秋 清风迎国庆——2024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4-09-06 19:5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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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坚持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严格自我约束,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节俭过节、清廉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守纪律“红线”,自觉做到“十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

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四是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六是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是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是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庸懒散”“中梗阻”;

十是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以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加压,紧盯违规吃喝、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加重基层负担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处置,风腐同查同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举报电话:0537-6712388

来信请寄:济宁经济开发区麟祥路1号

邮政编码:272415

网上举报途径:“码上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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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