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济宁嘉华创展建材有限公司华林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昆 0537-6981036。
附件:
1、济宁嘉华创展建材有限公司华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