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4-001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3-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序号 | 政策解读 | 主办单位 |
1 | 根据市能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更好地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更便捷的方便群众绿色出行。经开区将以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着力突破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机关事业单位等配套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保障居民、百姓出行充电需求。2024年我区内计划沿338国道、机场路等交通干线,在工业聚集区、环保产业园办公区、加油站、乡镇驻地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运营企业,优化整合充电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合理化布局。同时将提高快充直流桩占比,新建充电桩功率不低于120KW,让广大老百姓可享受“充得上、充得快、充得好”的优质体验。 | 区经济发展局 |
2 | 对符合要求的孕妇进行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项目报销,有效防控出生缺陷,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 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
3 | 依托现有幼儿机构增设3岁以下托班托位113个;依托乡镇卫生院联合乡镇中心幼儿园打造2处农村示范性托育机构,为农村婴幼儿家庭提供优质可及的托育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
4 | 按照省级标准完成改造提升薄弱村卫生室15家,完成建设2家中心村卫生室工作,持续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 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
5 | 构建“1+11+60+N”中医药参与高血压健康服务体系,建立“三师共管,中西同看,纵横联动”的工作协同机制,推动中西医协同规范防治下沉基层,促进基层高血压中医药诊疗率逐步提高,防治水平明显提升。 | 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
6 |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年版)》和《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点》,通过食品安全抽检准确发现不合格食品,进行及时预警控制风险和危险扩大,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帮助群众规避食品安全风险,提高广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 区市场监管中心 |
7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制度安排,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在我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已达30天以上,且经医机构规范治疗,失能状态预期持续6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可根据失能情况申请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护理服务类型。长护保险不设置起付线,其中居民长护保险医疗专护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期护理基金支付比例为75%、70%、65%,机构护理支付比例为70%,居家护理为每日限额30元。 | 区人力资源部 |
8 |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区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 区人力资源部 |
9 | 通过专业改造服务单位,采取施工改造、增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在确保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应改尽改”的前提下,根据情况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可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执行标准: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按每户3000元(上下浮动不超过200元)标准进行改造。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0 | 以老年人就餐需求为导向,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积极保障社会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开发餐饮产品、丰富菜色品种、合理营养膳食,提供价格合理、经济实惠的套餐,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普惠发展。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可面向社会开放,按市场价格提供餐饮服务。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1 | 新建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每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对老旧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建设指标要求的,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缓解家庭养老压力,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2 | 组织群众免费观看的戏曲(综艺节目)进乡村活动。结合村实际和群众文化需求,组织优秀传统戏曲作品或综艺演出为群众免费演出。坚持多措并举,原则上以送戏下乡剧团进村演出为主。演出依托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就近为群众开展服务。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3 | 根据我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国学讲堂、“村晚”、名家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文化艺术在基层的传播和普及。经常性的到村开展文艺培训活动;组织戏曲专家、知名文化专家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村讲解文化知识,开展艺术辅导。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4 | 实施盲人按摩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为8名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视力残疾人开展盲人按摩培训实训,帮助盲人就业创业。培训对象为我区户籍法定就业年龄段的视力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传染病且有劳动能力、培训需求。参加残联组织的培训项目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重复培训。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5 | ①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鲁民〔2022〕56号)要求,依据《济宁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字〔2024〕8号),对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提高救助保障标准。 ②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济政发〔2024〕2号)、《济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通知》(济民函〔2023〕78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济时救”工作机制作用,提升救助服务质效。我区设立“济时救·经心救”特别响应救助基金,对医疗康复费用较重或因遭遇意外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经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的重特大急难救助需求让困难群众救助更加温暖高效。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6 | 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对需辅助器具救助的儿童,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康复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救助手术;对经评估需矫治手术的肢残儿童,免费实施肢残矫治救助手术。 | 区社会事业中心 |
17 | 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范围为全区2处社区内损坏的水表、配件、水表井盖板等公共供水设施;农村供水维系养护工程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区农业服务中心 |
18 | 根据《2024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能力任务实施方案》(济建物字〔2024〕2号)文件要求,加强物业服务培训力度,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统筹组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教学,培训物业项目经理36人次、物业从业人员620人次,进一步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2、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社区领建物业服务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济建物字〔2024〕7号)文件要求,全面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推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动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等7人以上单数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中选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业主代表担任副主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成员名单以及分工,实现党建引领下的业主自治。 3、根据《2024 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能力任务实施方案》(济建物字〔2024〕2号)文件要求,规范物业合同履约行为,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规范物业合同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加强小区管理规约的实施和宣传,持续规范物业企业和小区业主的履约行为。 4、为加快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市住建局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 2024 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济政发〔2024〕2 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解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特制定该方案。 |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19 |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逐步开展道路等设施的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同时,做好供热、排水和路灯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20 | 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制定普通高中学位扩增攻坚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积极应对2024—2026年三年毕业生高峰,2024年高中录取比例为70.5%;2025年高中录取比例达到75.6%;2026年及以后均实现高中录取比例70%以上,满足群众对高中学位的需求。 | 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
21 | 1分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市级全员同步在线培训。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线上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学生心理辅导、师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干预技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等。 2.市级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市教育局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骨干教师开展特色线下培训,并借助专家入校指导的方式实地检阅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3.县级全员培训。各县市区要对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开展全员培训,及时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专职教师进行不低于 8 学时的专业培训,兼职教师开展通识性培训。 3.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建立心理档案。各中小学要在秋季学期开展1次面向全体师生的心理普查,灵活运用调查问卷、普查软件、心理量表等方式,有效了解和监测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科学运用师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遵循保密原则,对问题师生进行有效跟踪干预。 | 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
22 |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项目是国家为应对学前教育需求激增、促进教育公平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需求迅速增长,公办幼儿园学位供不应求的问题日益凸显。2024年,我区新建幼儿园为双城名都幼儿园,将增加180个学位。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配建。该园建成后将满足6个教学班、180名幼儿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 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
23 |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济政发【2024】2号)要求,适应我市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现实需求,实现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左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 | 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
24 |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全区居民统一购买。保障范围为洪涝、千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草原(地)火灾、地面突然裂缝或下陷(因煤矿开采导致的此类情形除外)等13种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5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基本保费以上年度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项目运行后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下一年度保险费率进行浮动调整,确保费率科学合理。承保机构严格执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工作制度并接受居民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报案;根据受灾的区域和损失情况,承保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做好灾害事故损失查勘、资料收集、定损核赔、赔款支付等各项理赔服务。 | 区应急管理中心 |
25 | 免费为约150名独居且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老人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通过这一举措,提升独居老人居住环境的火灾预警能力,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老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和重视,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社会事业中心 |
26 | 依据鲁政发[2023]13号文化,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根据市局下发的惠民计划,经开区将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交通出行条件。 | 市商贸物流园区 管理服务中心 物流服务部 |
27 | 依据山东省济宁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5)要求,新建2个首末站,为王因街道首末站和疃里镇首末站,在疃里镇政府对过建设公交首末站一处。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增开济宁城区至经开区公交线路及区内内循环公交线路,调整部分公交线路。J966路增设了大张(疃里路口)、经开区管委会站,优化新增了101路经开区为民服务中心、九里晴川、圣祥小镇站。 | 市商贸物流园区 管理服务中心 物流服务部 |
word版:济宁经济开发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政策解读汇总表.docx
政策原文:济开管发〔2024〕1号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