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依据
1.《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2.《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二、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三、受理条件
行政区划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证照;
2.银行卡复印件或电子证照;
3.《济宁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五、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补贴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经办机构即时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咨询电话:0537-6990831
八、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人社就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