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后贾、后王、铁李、西高庄、贾桥、大张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你村补办宅基地使用权手续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鉴于以上各村对本村宅基地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经审核,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批准给使用者使用, 批准名单见附表。
附件:1.疃里镇高庙村42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2.疃里镇后贾村67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3.疃里镇后王村21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4.疃里镇铁李村3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5.疃里镇西高庄村18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6.疃里镇贾桥村14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7.疃里镇大张村13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特此批复。
疃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