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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改“备案”,开启诊所备案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3-05-17 21:1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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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向两家诊所发放了《诊所备案凭证》。这是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以来,济宁经济开发区核发的首批《诊所备案凭证》。

“没想到自己会是第一个领到备案证书的,当场就领到证了,现在回去就能营业!而且扫二维码还能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第一批诊所备案申请人杨先生高兴的说。

《诊所备案凭证》的发放标志着济宁经开区诊所备案管理全面实行,诊所执业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单位或者个人开办诊所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和执业登记审批,不再进行现场勘验,申请人承诺即可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诊所备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政策在济宁经开区落实落好,在卫生健康部门主导下,按照“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在正式开展备案工作前,业务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梳理诊所备案材料清单,对《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演练。

诊所执业备案简化了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了办事时间,减少了申请人的成本支出,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准入与增长。“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将改革事项具体化、细节化、可行化,以更多更好的服务模式,更优更快的服务水平,促使证照分离'改革能更好地在济宁经开区落地生根,让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同时,加强审批监管协调联动,完善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共享,加强诊所等市场主体安全监管,提升审批、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卫健办窗口工作人员李倩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