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我区开展叉车司机、计算机程序设计员S、育婴员、保育员、鲁菜师傅、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培训项目。
二、申报材料
有培训愿望的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的,凭二代身份证,到济宁经济开发区内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三、咨询电话
0537-699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