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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07 10:2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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疃里镇、马集镇教办,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2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疫情防控,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受疫情影响,取消信息技术、体育、实验操作考试科目的统一测试,三科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各科目分值:语文100,数学100,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道德与法治60,历史50,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体育60分;总分610分。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613

(星期一)

语文

9:00—11:00

物理  化学

14:30—16:30

 

614

(星期二)

英语

9:00—11:00

其中:听力测试(9:00-9:20)

数学   

14:30—16:30

道德与法治(17:30-18:30)

615

(星期三)

历史

9:00—10:00

生物

14:30—15:30

地理

17:00—18:00

 

615日,同时为非毕业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三年制初二考生物,考试时间为14:30-15:30,三年制初二地理,考试时间为17:00-18:00

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考试时间为615日下午,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

往届毕业生、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四)特长生考试

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自行组织。

三、命题指导原则和要求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突出核心素养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22年度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计划招生600人(含音体美招生30人)。招生范围:学籍在嘉祥县、济宁经济开发区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户籍在嘉祥县、济宁经济开发区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610日前,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向市教育局报送网址链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将分别在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志愿填报

(一)信息采集

市教育局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

(二)报名资格和方式

具有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祥县学籍(学籍以2022430日为截止时间)或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祥县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2430日之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段学校。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不符合省市区政策规定者,不得报考。

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全部在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进行。必须由考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试本人意愿进行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每名考生填报完成后最多可修改两次,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因自身原因泄露密码、由他人代报或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

具有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祥县户籍,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考生的户籍信息和学籍信息。

512-14日,非毕业年级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由初中学校统一导入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三)志愿类型和报名时间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1普通高中;2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3)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4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16-522日,每天900-21:00)

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报考普通高中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普通高中志愿。525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第二阶段6月底-7月底

中考成绩下发后,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局官网http://jnjy.jining.gov.cn招考专栏查询。

报考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的,统一使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只进行一批次录取。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依据考生志愿对报考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

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不得录取。凡是被我区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次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

715日前,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将录取名单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录取库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情况。通过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特殊考生政策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 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公安民警子女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听力残疾学生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2022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见附件,由初中学校上报到报考高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525日前,县教育局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

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考试和防疫要求。

(二)严格考务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考试实施规则,制定完善的考试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所有考场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考场视频监控信号都要实时上传到上级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并全部录像。购置安装足够的金属探测、身份验证、信号屏蔽阻断、智能安检设备,确保设备能用够用。各考区、考点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场管理,人防技防相结合,严把考生入场关,严防替考现象发生,严防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严防考生舞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保质保量、安全平稳有序地开展考试工作。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回收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供电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因违纪监考被处理的教师不得再参与考务工作。

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严禁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超过规定班额。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阻止学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或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在报名期间不得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规范经费收支

要根据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及高中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济政办发〔200815县市区要按照当地物价水平合理测算评价成本,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的规定,2022年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印刷费和答题卡扫描费按每生15元标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命题费及阅卷费由市财政承担。

加强政策宣传

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包括高中招生录取各项政策、中职生免费政策、中职对口升高职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招生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教师、家长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应考良好社会环境,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各招生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或不符合政策的宣传。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doc

 

 

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2022 5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