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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8382P/2022-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2-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人力资源部主要领导解读《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2-28 1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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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经开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区管委会同意,印发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按照区管委会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方案》。

二、决策依据

《方案》的决策依据主要有:

一是2021年12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

二是2022年2月8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政办字2022〕3号)文件

2022年2月7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22〕3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经开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四、重要举措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资金保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统性方案,结合我实际,采取以下创新举措:

(一)构建“一盘棋”的城乡统筹格局。实行负总责,乡镇具体落实,村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着力构建各司其职、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抓好统筹整合,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实施“精准化”的开发管理措施。明确岗位开发计划、安置范围、设岗类型,配套制定开发管理办法,做到开发步骤精准、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

(三)实行“一体化”的政府补贴政策。实行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政府补贴,待遇标准实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期限一般为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均优于国家现行政策标准。

(四)加大“多元化”的资金筹集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同时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五)强化“双实名”的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政策文件

政策咨询渠道:http://www.jining.gov.cn/col/col103125/index.html(市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