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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8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7-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刘晓伟解读《关于公布2020年度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08:4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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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

为实现新旧动能快速接续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工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143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2020年度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进行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通过企业填报、部门审核、企业确认、评价测算,形成评价结果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形成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的评价机制,通过资源要素的差别化配置政策,有力地推动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评价指标

规上企业主要根据企业税收实际贡献、销售收入、用地面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总产值、总能耗、研发经费支出、年平均职工人数进行亩产效益评价。规下企业主要根据企业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销售收入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原则上,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

三、公开公布

评价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企业评价和分类结果的审核、公示和公布工作,客观真实反映企业发展质效。评价完成后,由区经济发展局向所有参评企业通报评价结果,无异议后,由县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书面通报区相关部门,作为执行差别化政策的依据。

正文:关于公布2020年度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