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8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坚持群众满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全区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工作,巩固提升改厕成果,印发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改厕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济宁市农村改厕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三、出台目的
对全区农户改厕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农村厕所改造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主要内容
1、时间安排。6月10日-6月15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即查即改,逐村逐户开展工作;6月19日-7月8日,集中整治,严格实行销号清单管理;7月9日-7月18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户验收销号,核查整改工作成效。
2、排查整治范围。2015-2020年全区所有实施改厕农户、未改厕户和所有农村公厕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重点在便器改造、冲水设备、化粪池改造、厕屋问题、排气管问题、旱厕并用、管护问题和公厕管护等方面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
3、排查整治方式。采取“全覆盖”的方式,确保村村到、户户到,对照排查重点、排查整改标准、改厕比例、改厕台账、改厕质量、农户新增改厕需求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按照“全面细致、一户不落、整改一户、成功一户”的要求严把整改质量,确保7月8日前完成问题整改。
4、排查工作要求。农村改厕排查整治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和敷衍了事,两镇主要负责人及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排查责任承担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区农村改厕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牵头组织排查工作,对排查不认真、排查结果不真实、整治不到位的,一经查实,区纪工委监工委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正文:《关于印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改厕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