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我区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第年,我区认真落实山东省关于开展“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民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助力了新时期“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我区高度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2018年年底,我区129个行政村按照双向选择方式整合了部分律师,分别与21名律师,7家律师事务,6名法律工作者,2家法律服务所签订了“一镇一服务团队、一村一法律顾问”聘用协议。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合同、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务中,由法律顾问为村居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二、基层干部群众的自治水平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顾问结合村居实际情况,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级民主议事活动等时机,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分别对村干部、群众、学生、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进行灵活多样地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群众身边的真实事件“以案释法”,开展群众能听懂、真需要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建立微信群,积极宣传普及《宪法》、《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顾问每月在村服务一天,在司法所服务一天,遇有重大事项由团队讨论,上半年为辖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件次,为村队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61件次,为村两委换届提供法律意见34件次,开展法律宣传讲座等185次,提高了基层群众的自治水平,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促进产业振兴,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保驾护航。我区积极组织村法律顾问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设立提供法律意见,对合作社章程、基础性文件等从法律角度进行把关,帮助其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组织村法律顾问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以及各类项目涉及的建设、生产经营、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出具法律意见,对签订的各类合同逐一进行把关,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截至目前,村法律顾问为合作社设立运营提供法律意见100余份,为合作社对外合同把关26次,规避了合作社面临的法律风险。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有效促进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全面铺开犹如及时雨,给捉襟见肘的乡镇法治力量增添了新的、专业的力量。针对当前基层村居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我区将法律顾问聘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其中利用“一月一主题”行动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0起。通过依法及时调处,避免了矛盾纠纷升级,促进了村内和谐。
下一步,我区将一如既往地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好“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工作,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立足经开区实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完善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计划为100家规模以上企业配备法律顾问,着力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群众、为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在法律顾问开展企业服务的同时,将企业的先进经验带到村合作社,建立企业合作社帮扶联席制度,提升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二是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制度,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建立“村居法律服务明白人”制度,计划从全区村“两委”成员、党员干部、有威信的村民等中选培200名具备一定法治观念、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群众,作为村法律顾问助理,一方面帮助法律顾问在村内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作为助理,向法律顾问学习,使“法律明白人”逐渐成为开展基层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维护稳定等社会治理工作的能手,影响和带动身边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群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