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指 南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登记
一、受理条件
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1.“劳动年龄内”是指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2.“有就业需求”依据个人申请;3.“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网站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大厅”栏目,选择“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就业服务”—“失业登记”,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2.手机办理:进入“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我的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点击菜单栏“电子社保卡”—点击“卡面服务”—查看“全国服务”—点击“失业登记”,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二)现场办理: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现场受理,即时办结;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打包“一件事”,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帮办代办。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咨询电话
高新区:0537-7812961
太白湖新区:0537-6537216
经开区:0537-6990831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理地点:
高新区: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窗口
太白湖新区:太白湖新区奥体路17号新城发展大厦A座一楼五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二楼E5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