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1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大气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我区出台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9〕1778号),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能源局«关于印发加 快推进我省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运行〔2020〕10号)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 等有关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让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满意过冬。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改造方式 、工程建设投入 、运行补贴标准 、配套政策、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工作目标
按照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的要求,在2017-2020年改造范围基础上,完成全区农村符合条件的所有住户改造。2021年全区计划实施4708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疃里镇2816户、马集镇1892户。
改造方式
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主要采取电代煤方式开展,可采取每户配备1台空气源热风机和2台直热式电暖气(包括碳晶、石墨烯等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热材质)的方式,也可以全部采用直热式电暖气的方式,整体满足每户50-60平方米采暖需求。
(三)工程建设投入
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量据实清算。
(四)运行补贴标准
按照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 〔2018〕1269号)要求, “一户一表”电代煤居民用户,电价政策为采暖季 (12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
(五)配套政策
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由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强化前期技术把关,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等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能简化审批程序,给予协调支持。
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 (2021年7月20日前)
2.实施阶段 (2021年7月20日至9月15日)
3.调试验收阶段 (2021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七)责任分工
涉及经开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单位主要有:
区经济发展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党群工作中心、区市场监管中心、区社会事业中心、区应急管理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市审计局经开区分局、疃里镇和马集镇政府、区供电中心等。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狠抓责任落实.
3.加大监管力度.
4.严格督导考核.
7月12日济开管字〔2021〕8号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pdf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