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强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工作标准》有关要求,对我区5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估自评及评价定级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信用评估为A级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宁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信用评估为B级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济宁宸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万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济宁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济宁市鸿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鸿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济宁经济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