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7-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疃政发〔2019〕9号
关于印发《疃里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服务区、部门、村队:
《疃里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
疃里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绿色发展要求,切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利用”标本兼治的思路,采取全面防控与重点布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严防死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全年分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1月5日)两个秸秆禁烧重点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落实服务区、部门、村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严格落实村级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服务区是秸秆禁烧工作主战场,服务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逐村研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服务区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村队是秸秆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严格落实镇副科级领导包保服务区、服务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镇、服务区、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服务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驻村帮扶干部、镇全体干部、村党员干部等,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镇、村要与种植面积超过100亩的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要采取与每个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相邻地块农户签订联保责任书等形式,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地块。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农村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与利用措施。
(三)建立秸秆禁烧边界联动机制。在5月20日之前,相邻的镇、村之间分别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联动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禁烧动态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联合制定预防秸秆露天焚烧的联动应急预案,明确相互职责及分工,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四)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用足用好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考虑,科学谋划布局,加大成熟适用的十大秸秆农用模式推广力度,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
一是全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以农业优先利用为主,全面推广麦秸覆盖、玉米秸旋耕还田、棉秆深翻还田、秸秆快腐还田技术模式。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为核心,促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高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的机械化程度,发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对培肥地力、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除有其他利用途径的地块外,适宜机收的地块全部实行机收粉碎还田。夏季要继续推行秸秆切碎抛洒、玉米贴茬免耕机械播种等技术,加快玉米抢播抢种进度;秋季要在秸秆机收粉碎同时,跟进土壤深耕、深松、旋耕等整地措施,确保还田质量,缩短秸秆在田时间,有效解决焚烧秸秆的潜在隐患。
二是大力推进秸秆过腹还田利用。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程度较高的服务区、村,要大力推广“秸-饲-肥”种养结合技术模式,注重提前组织规模化食草畜禽养殖场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鼓励支持发展秸秆青(黄)贮、秸秆氨化等饲料化利用规模,秸秆饲料经畜禽消化排出的粪便经高温有氧堆肥、发酵等处理后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延长秸秆利用链条、提高利用价值。
三是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秸-沼-肥”秸秆生态能源利用,依托新型农村社区,推广秸秆制沼集中供气模式。引进推广秸秆沼气(生物气化)等成熟技术,建立完善与生物质电厂的合作,形成互利共赢机制,培植秸秆能源利用产业。
四是积极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食用菌产业的发展优势,加快秸秆“秸-菌-肥”基质利用,鼓励支持工业化、产业化规模生产食用菌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引进秸秆堆腐工艺及配套设备、基质复配科学调制方法、菌糠堆肥处理技术,实现秸秆多级循环利用水平。
五是鼓励开展秸秆堆肥还田。在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畜禽过腹还田等利用基础上,对散乱未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实行集中收集、堆沤处理。大力推广生物反应堆技术,支持秸秆制肥企业加大秸秆收储力度,生产有机肥料。各服务区、村队要统筹、合理布局秸秆堆沤制肥点,充分考虑秸秆堆沤过程对周边河道、水体的影响,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是积极开辟秸秆利用新渠道。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原料化、工业化等其它综合利用方式,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推动秸秆向多元化循环方向发展。立足现有技术力量等条件,调整优化秸秆作物种植结构,发展能源作物种植,积极探索引进生物液体燃料、新型秸秆建材、制作工艺品等秸秆加工利用技术,不断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七是支持建立发展秸秆收集储运体系。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配套服务组织和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市场开发等方式,发展秸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系统模式。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管理体系。
各服务区、村队要根据当地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合理安排“五料化”利用的优先时序,避免资源竞争。提前组织各类秸秆利用主体与种植大户、村级组织进行对接;要安排村队及包村干部,逐户调查核实在地作物面积、收割时间、秸秆利用办法,并登记造册,实现秸秆利用覆盖所有农户、所有地块;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各服务区、村队要设立专门的秸秆集中堆放场,落实专人看管措施,满足秸秆堆放需要。
农机站、农技站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力度,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入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内容,提高技术普及率。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能。
(五)认真落实作业农机管理措施。农机站要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作业。除有青贮饲料、打捆利用等用途的秸秆外,玉米、小麦机收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玉米等其他农作物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5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抛撒均匀;秸秆翻压还田作业时埋茬深度不得小于15厘米。要加强对农机手作业培训,规范操作规程,与每个农机手签订控茬、粉碎、抛撒协议书,每台农机作业时指定1名农机人员或村干部跟踪监督,确保作业效果。要根据各地不同特点,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农机扶持政策,强化农机保障、调配,认真解决农机作业配套问题。推广复式作业机械,合理配套动力结构,稻区夏季机收作业同时必须配套跟进秸秆打捆机,及时打捆清运。
(六)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要统筹加大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农机补贴、农业科技、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综合治理、新能源开发、土壤深耕深翻等各方面政策性资金,对秸秆利用机械购置、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秸秆制肥、秸秆养菌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要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完善企业、农户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支持建立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建设,构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镇里组建634人的防火员队伍,按地块无缝隙形成防火网格,各服务区统筹安排、管理、督查。镇里成立三个督导组,对8个服务区进行督查;对防火网格员实行每天三次签到,不定时督查。对督查中不能到岗到位的,取消其防火资格;对出现火情的网格取消防火费;对村按地亩数发放防火经费,一旦出现火情一次,除按上级要求追责外,扣除防火经费5000元,出现第二次扣除3000元,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成立12人的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护林禁烧队伍。另外,采用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在江益庄、矿山、崔庄、杜马、曹庄、东王六个村庄,安装6个高清摄像头,每个监控点能覆盖大约方圆2.5公里,并且与我们的环保平台及手机连接,进行24小时远程监控,如遇火点,及时报警,及时处置。镇里为支持建立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建设,构建秸秆禁烧与利用长效机制,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对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秸秆制肥、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秸秆收储和加工利用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原则上按临时用地管理,属于永久性占用的,按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严格按照农产品生产用电价格执行。鼓励服务区、村队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各类秸秆及其产品的运输车辆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待遇。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与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新六产”、农村产业扶贫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行秸秆禁烧与农业项目申报挂钩政策,对有焚烧行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年内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属于市、区两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取消评定的称号。
(七)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报请市森林公安局按照《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各服务区、村队要抽调执法力量,建立强有力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专门班子,一旦发生案情,在第一时间进入侦查,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八)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就是抓发展、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禁烧重点时段,可用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密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尤其是对“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各服务区、村队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发送秸秆禁烧短信等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秸秆禁烧政策措施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秸秆利用、杜绝焚烧行为。要把秸秆禁烧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通过禁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镇教办要于5月份和9月份,在农村中小学分别集中开展一次以每个班办一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黑板报、向每名学生发放一张秸秆禁烧明白纸、组织每名学生书写一份秸秆禁烧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培养学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促进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农业、公安、环保等部门要联合印发《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明确处罚内容和标准,张贴到服务区、农村集市、交通要道,张贴到自然村,广泛宣传,形成震慑作用。要加强对秸秆禁烧的群众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反馈查处情况。
(九)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农技站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监管牵头部门责任,镇、村要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要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引导、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随机性、不间断、全覆盖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年不发生秸秆焚烧。
四、职责分工
1、环保所负责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农技站要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积极引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搞好试验、试点、示范,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农机站要推广秸秆还田新技术,扶持农机大户,组建农机服务队,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村。要采取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教育农机手,维护保养机车达到良好状态投入全镇麦收会战。教育机手按规定的麦收作业质量标准进行机收作业,大力推广机收、机播一条龙的作业服务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4、畜牧站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重点扶持养殖专业村和养殖大户,扩大过腹还田面积。
5、建委负责督促交通干线两侧路边沟内秸秆及时清理,防止在路边沟内堆积及焚烧秸秆。
6、督考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7、纪委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8、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9、财政所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10、党政办负责秸秆禁烧所需工具、物品的配备与管理。
11、林业站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路边、田间地头树木火灾的行为进行处理。
12、供电所负责农田内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件。
13、交管所负责所管辖道路及道路两侧50米内禁止存放农作物秸秆,对存放和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进行巡查处理。
14、教办要切实抓好中小学生秸秆禁烧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个一”活动,推动禁烧宣传进学校、进家庭。
15、扶贫办要用好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根据贫困户的诉求和产业扶贫资金的用途,积极扶持贫困户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就地就近开发秸秆资源,促进增收脱贫。
16、服务区、村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办法。采取科级干部包服务区、服务区包村、村包户的层层包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头、到地块,实行昼夜24小时轮流值守;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服务区、村一把手不得外出,要保证坐阵指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一)完善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各服务区、部门、村队都要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惠民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民动员,群策群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服务区、村队要及时调整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充分发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抽调骨干力量,建立强有力的禁烧办公室,集中办公,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各服务区、村队都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工作班子,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工作。镇里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迅速展开工作。各服务区、部门、村队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服务区、村队要树立全员抓秸秆禁烧的观念,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夏秋两季中心工作,全员上阵、分工负责、分兵把守、集中攻坚,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考核。继续实行秸秆禁烧督导责任制,镇里成立三个秸秆禁烧督导组,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承担督促检查指导、受理群众举报等职责。各服务区、村队也要成立相应督导组,对服务区、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服务区要集中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村要组织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成立巡逻队和包保责任组,对所有地块进行巡逻检查。各服务区、村队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在村级建立分队,配备必要的机械装备,随时处置焚烧火情。镇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巡查,发现工作存在不足的,立即督促整改。鼓励创新监管手段,采用视频远程监控等先进技术,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各级秸秆禁烧办公室在禁烧重点时段,要建立零报告制度和工作情况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及时汇总、分析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实施秸秆禁烧责任最严厉追究制度。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环保部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省、市、区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依法依纪进行严肃督查问责。加大对服务区、村责任单位和人员的问责力度,层层加压施力,促压力转动力,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镇里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全镇大气环境质量综合考核体系,对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附件:疃里镇关于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
疃里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孔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文君 人大主席
王永茂 党委副书记
杜艳华 纪委书记
李传英 副镇长
成 员:张晓坦 主任科员
刘永军 主任科员
张发佗 党委委员
严庆双 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桂亮 党委委员
王文强 副科级干部
田 新 副镇长
牛 丽 人大副主席
冯桂龙 党委委员、河东服务区书记
王 建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付 鹏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栾 菊 党建群团办公室副主任
满代军 党政办主任、高庙服务区书记
朱建鲁 疃里服务区书记
安心建 王集服务区书记
杨庆华 新河服务区书记、文化站站长
阮久兵 大王服务区书记
张 泽 东王服务区书记
马 强 狄家服务区书记
梁玉峰 疃里派出所所长
闫忠诚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孙端阳 新挑河派出所所长
张培轩 教办主任
楚国华 供电站站长
夏向国 环保所所长
陈宣起 林业站站长
刘绍宣 农技站站长
张广来 畜牧站站长
王兆柱 农机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茂兼任办公室主任,田新、李传英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绍宣负责上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