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7-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强新时代先进典型评选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疃里镇、马集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
现将《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强新时代先进典型评选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群工作部
2019年3月15日
济宁市加强新时代先进典型评选学习宣传
工 作 方 案
大力宣传先进、用典型引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指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个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都是我们的民族英雄,要广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典型宣传工作,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新时代典型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典型宣传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守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舆论导向、正确价值取向,以新时代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时代感,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营造全社会关注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具体安排
拟将先进典型宣传分为善行义举四德榜、济宁好人、志愿服务、最美人物、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七个大类。
一、 善行义举四德榜
(一)类别设置:善行义举四德榜要体现核心价值观要求,着重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个人品德优秀典型榜,第二部分为家庭美德(孝德)榜,第三部分为职业道德(诚德)榜,第四部分为社会公德(爱德)榜。
(二)评选标准:
1、个人品德优秀典型榜:主要公示典型人物的姓名、照片和荣誉称号。
2、家庭美德(孝德)榜:主要公示公民弘扬家庭美德(孝德),特别是孝老爱亲方面的情况。(1)生活保障,主要公示对父母老人物质生活保障方面的情况。(2)精神慰藉,主要公示对父母老人精神生活保障方面的情况。(3)敬业回报,主要公示子女成长的情况。
3、职业道德(诚德)榜:主要公示公民践行职业道德(诚德)方面的情况。(1)诚实劳动,坚持勤劳致富,不掺杂使假,如诚信种植户、诚信养殖业户、诚信加工业户等;诚实经商,如诚信摊主(肉摊、莱摊等)、诚信店主等。(2)重诺守信,如诚实守诺、邻里和睦。(3)遵纪守法,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如晚婚晚育、不偷税漏税,照章纳税、不涉黄赌毒等。
4、社会公德(爱德)榜:主要公示公民遵守社会公德(爱德)方面的情况。(1)爱护环境,自己庭院内外整洁卫生,家庭卫生好;责任田生态良好,坚持护林种树,植树造林好;主动维护村居(单位、企业)及社会公共场所的道路、沟渠等设施,维护公共设施好。(2)关爱他人,主动帮助邻里解决困难、热心调解纠纷、对外来人员真诚帮助。(3)奉献社会,爱心捐助、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等。
(三)评选程序:
1、范围时间:在城乡基层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普遍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善行义举四德榜设立在显眼位置,表现形式庄重、醒目、规范,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员名单事迹。
2、发布:知榜,先向群众发明白纸,详细说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具体要求和立榜议榜的方法程序,让人们都知道。议榜,与每户签订善行义举承诺书,通过家庭自荐、楼门邻居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评榜,经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道德评议会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榜,由立榜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予以张榜公布。
3、宣传: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网上平台,上榜人名单和事迹在网上进行展示。立榜单位设立公民道德档案,将上榜人名单和事迹记入档案。善行义举四德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推动。
二、济宁好人
(一)类别设置:“济宁好人榜”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入榜人为“济宁好人”,事迹突出的授予“济宁好人之星”称号。
(二)评选标准:凡近年来在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市民,均可推荐为候选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已入选“中国好人榜”、“山东好人榜”、“济宁好人榜”的,不在推荐范围。
(三)评选程序:“济宁好人”采取村、镇、县、市层层推荐选树的方式每月评选一次,每年度集中表彰。
1、逐级推荐。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发动群众通过道德评议会、道德讲堂评议推荐“身边好人”,形成月月评、月月议、月月学的浓厚氛围,择优推荐“济宁好人”候选人。
2、评选表彰。每月初,通过济宁文明网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接受群众评议,并同步组织专家评审会投票。综合网络评议和专家投票结果,选出前10名入选“济宁好人榜”,前2名授予“济宁好人之星”称号。每年底对“济宁好人”进行表彰,授予证书。
3、学习宣传。每月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济宁好人”名单,充分利用宣传栏、道德讲堂广泛宣传“济宁好人”先进事迹,定期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部门单位以“身边好人”名义成立或冠名志愿服务队、工作室、爱心基金。
三、志愿服务
(一)类别设置:全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主要分为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等六类。
(二)评选标准:
1.最美志愿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成立3年(包括3年)以上,无任何不良记录,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服务领域明确,服务项目成熟,队伍相对稳定,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最佳志愿服务项目。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含3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可复制性。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服务制度健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3%。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协调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广泛持续开展接地气、顺民意的志愿服务活动。
5.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组织领导有力,坚持常抓不懈,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有良好整体形象和广泛社会影响,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单位。
6.岗位学雷锋标兵。思想政治坚定,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个人。
(三)评选程序: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由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推荐名额,着重推荐扎根基层、方向正、影响大、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候选典型。市活动组委会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形成先进典型建议名单,在济宁文明网等网站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并择优向上级推荐。学习宣传应贯穿活动始终,依托各类宣传和实践阵地,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展示志愿服务典型的良好形象和时代风采,通过榜样的力量,引导人们注重修养品德、保持良知、增强爱心、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推动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四、“最美人物”
(一)类别设置:拟将“最美人物”大致分为最美职工、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村官、最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等,同时将优秀共产党员、模范领导干部设立在“最美人物”系列。
(二)评选标准:“最美人物”要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
(三)评选程序:1、推荐:“最美人物”的产生基本以善行义举四德榜上榜人物为基础,由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的基层单位提出候选人名单,逐级推荐上报到县、市级党委宣传部门,逐级进行评估遴选。同时将领导同志指示宣传的和新闻单位发现挖掘的先进人物在审核事实的基础上列入“最美人物”名单。
2、发布:以市、县两级党委宣传部门名义进行发布,各级党委宣传部根据候选人的数量、质量和类型,确定发布名单和发布时间,并负责向媒体提供名单及事迹材料。
3、宣传:市、县两级党报开设“最美人物”发布专版,对他们的事迹及时安排报道。用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通过编发“最美人物”的微博微信,广泛传播他们的事迹。开设“最美人物”网上平台,在网上设“最美人物”光荣榜。
为规范“最美人物”评选发布,未经宣传部门审核把关,各级媒体不得对外发布宣传。
五、文明家庭
(一)类别设置:
文明家庭是对家庭的全面评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家庭。文明家庭的级别分为:全国文明家庭、全省文明家庭、全市文明家庭、县(市、区)级文明家庭及各基层单位评选的文明家庭。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尊老爱幼、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相濡以沫、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传承好家风家训,自觉规范家庭成员言行,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家庭文体活动。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自觉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浪费。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慈善捐助、无偿献血、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程序:
文明家庭评选,采取家庭自荐、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逐级申报的办法。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各级各单位等,均可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并进行命名。全市文明家庭,从辖区内的家庭中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办公室审核、征求意见、公示后,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县(市、区)级文明家庭,从辖区内的家庭中择优推荐,经县(市、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办公室审核、征求意见、公示,由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镇(街道)级文明家庭,从辖区内的家庭中择优推荐,经乡镇(街道)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办公室审核、征求意见、公示,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命名。村(居)级文明家庭,由村(居)民代表提名评议,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审核、征求意见、公示后命名。其他单位的创建工作参照进行。
六、道德模范
(一)类别设置: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
(二)评选标准:全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一般不推荐群体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候选人。
五类道德模范的标准分别是:1、全市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2、全市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全市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4、全市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5、全市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评选程序:全市道德模范两年评选一届。市、县(市、区)、有关企业成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
1、逐级推荐。各县(市、区)、有关企业按照推荐名额初步确定区级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征求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和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在本级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经本级文明委审定,将有关推荐材料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评选表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在济宁文明网、市级主要新闻网站集中展示各类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道德模范评选分市文明委成员单位投票、公众代表投票、评审委员会投票3个环节进行,综合各环节得分提出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后,报市文明委审定并做出表彰决定。
3、宣传学习。运用媒体宣传、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七、“时代楷模”
(一)评选标准:“时代楷模”是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传的全市重大先进典型。“时代楷模”须是充分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充分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很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人物,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
(二)评选程序:
1、产生:“时代楷模”的产生主要由两个渠道,一是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按照“时代楷模”的典型定位,在本地区集中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向市委宣传部推荐报送。二是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批示宣传的先进模范人物。“时代楷模”人选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审核确定。
2、发布:根据“时代楷模”的职业身份,以市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名义进行发布,视情况不定期举行,每期发布一名或几名,在济宁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设立“时代楷模发布厅”,由济宁广播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发布名单事迹,播放“时代楷模”先进事迹的电视专题片。未经市委领导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时代楷模”
3、宣传:“时代楷模”发布后,市内主要媒体及时充分做好报道。济宁日报在一版显著位置刊发长篇通讯,配发评论;济宁晚报连续两天刊发报道,刊发首篇报道时配发评论、照片;济宁广播电视台广播“济宁新闻”、电视“济宁新闻联播”上内容提要,连续三天播出报道,播出首篇报道时配短评;各新闻网站同步展开文字、图片和音视频报道,组织网民留言;东方圣城网、济宁新闻网组织网上访谈,邀请“时代楷模”及其同事、亲属等做客网站与网民互动交流。各媒体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时代楷模”先进事迹宣传的反响、网民留言和学习活动。开设“时代楷模”公共微博和公共微信帐号,推送他们的先进事迹,拍摄符合网民接受特点的微电影,在网上积极传播,扩大“时代楷模”的人群覆盖。同时,积极向省委宣传部、中宣部推荐报送,作为“时代楷模”全省、全国重大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参照中央、省委做法,拟将以往组织报告会和巡回报告的做法改为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手机进行大力宣传。事迹特别突出的,可视情况安排市领导同志接见和召开座谈会。拟以市委宣传部名义向每位“时代楷模”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时代楷模”所在县市区、行业通过下发学习决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参照对全市道德模范关爱帮扶办法,对生活困难的“时代楷模”进行帮扶,形成崇德向善、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三、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建立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典型宣传工作体制,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部门,配备得力干部,细化责任分工,提供工作保障,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发现、筛选、申报、采访、宣传等工作,确保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影响力、生命力和感召力。
注重时代特点。典型定位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放在时代大背景中考量。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先进典型要有与新时代相契合的特质和品格,反映时代精神和社会价值取向,使推出的典型人物立得住、亮起来。要深挖时代内涵,把准时代脉搏,让先进典型与时代精神产生强烈共鸣。
创新方式方法。要解放思想,跟上时代步伐,始终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使创新活力不断进发,创新源泉充分涌动。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要做好“融”和“微”字文章,树立用户意识和市场意识,使先进典型宣传能够有声有色、出新出彩,引领网上舆论并在舆论空间落地生根。
大力改进文风。必须坚持不懈、扎实稳固地改文风、写新风,使话语体系更加符合群众口味、适应受众接受习惯。要带着深厚感情采访典型、报道典型,深入挖掘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生动塑造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用平实语言阐释深刻道理,用鲜活事例揭示事物本质,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表现高尚精神,把先进人物写活,把先进事迹写实,把先进经验写透。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典型真实可靠、可亲可敬,使典型让人信得过、看得懂、学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