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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8382P/2021-007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济开管发
成文日期 2021-08-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开管发〔2019〕32号-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26 14:2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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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开管发201932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疃里镇、马集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相关派驻机构:

现将《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已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1121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98月份省第三方对全省62个县市区进行抽查,我区得分90.84分,综合排名第48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在全区开展一次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活动。经研究决定,自1121日起,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努力提高环卫作业标准,对两镇驻地、路域、水域、村庄整体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力争在全市环卫一体化考评排名中取得大幅提升,同步提升全区综合环境,提高全区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一)提升整治村内环境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认真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以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坑塘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彻底整治村内三堆问题,做到村庄内无柴草堆垃圾堆粪堆、和建筑垃圾堆的情况,同时村内公共区域不能存在废旧建材、家具物品、收废品摊点。(责任单位:各服务区、各村队)

      2、在维持村内主次干道环境整洁有序的同时彻底清理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做到下水道、树林、村庄周围、房前屋后、路口无零星垃圾。(责任单位:各服务区、各村队)

      3、集中将墙体喷绘广告、牛皮癣、村内杂草、落叶等清理规范,必要时进行重新粉刷。(责任单位:保洁公司)

      4、开展坑塘、下水道整治,对村内坑塘进行分类,对无保留价值的坑塘进行填埋、整平,进行绿化或修建村民休闲娱乐场地,对有利用价值坑塘进行提升改造,清除坑内建筑垃圾、柴草进行绿化、美化,打造成村内休闲绿地。做到坑塘、池渠内无漂浮物、垃圾、废弃物,水体干净,坡岸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各服务区、各村队)

      5、对街道沿线无围墙宅基院内集中清理,重点清理院内散落废品、柴草、残垣断壁,做到街道两侧规范有序。各村农作物秸秆及各类杂物统一规划,集中有序存放,并统一设置秸秆存放处标志;(责任单位:各服务区、各村队)

      6、城管局督促保洁公司对区内所有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保持垃圾桶无满溢现象,外观整洁、完整,垃圾桶周边卫生整洁无垃圾抛洒现象,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责任单位:保洁公司)

    两镇要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形成科级领导包服务区,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网格化管理新局面(责任单位:两镇各服务区、各村、保洁公司)。

    (二)提升改造两镇驻地整体环境

    对照全市环卫一体化考评反应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

    1.治脏治乱两镇对驻地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经营秩序、广告牌匾、交通秩序、卫生保洁、杂物清理、环卫设施进行集中整治提升

    2.市政设施两镇对驻地范围内的道路设施、照明设施进行集中提升改造,做到路面无破损、路灯正常开启。

    3.园林绿化增树补绿,替换枯死树木,对驻地进一步养护提升。

        4.清理小广告、牛皮癣及建筑立面和公共设施乱涂乱画现象。规范整治车辆停放,严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最终达到镇驻地无乱搭乱建、占道路经营、店外经营,广告牌匾整齐、美观,道路保持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绿化带内无垃圾污物、枯死树木,电线杆、墙面等保持整洁,无乱贴乱画,各类垃圾及时清理,无积存垃圾现象。

    责任单位:疃里镇、马集镇

    协办单位:城市管理局、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区交警大队、区开发建设局

    (三)全面改善路域综合环境

      1、对两镇所有道路进行排查,及时纳入道路提升计划能实施的抓紧实施,对破损路面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责任单位:区镇交通部门)

      2、对道路沿线二手车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形成长效机制,严查二手车随意停放和污染道路卫生的行为。(责任单位:区镇市场监管、经发、环保、执法部门)

       3、对镇域内村庄范围外的道路两侧、沟渠、田间范围内倾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做到路域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粪堆、无黑臭水体、无固体废物堆放。(责任单位:两镇环卫所)

    (四)全面改善建成区综合环境

       1、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标准进行作业,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增加道路洗扫频次,安排环卫人员对人行道杂草进行集中清理。

       2、对垃圾收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加盖,及时收集、清运全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集中力量清理小广告牛皮癣等卫生顽疾。

       4、对户外广告、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338省道、吉祥路沿线门头牌匾、落地灯箱等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巩固提升。

      5、严查渣土清运,对建筑工地、道路渣土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抑制道路扬尘。

      6、及时增树补绿,更换枯死树木,清理枯枝落叶,修剪道路两旁绿篱,做到整齐、干净、有序,同时做好绿化树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两镇、环卫保洁公司要充分发挥各村保洁员作用,配合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环卫保洁公司要听从镇环卫所统一调度安排,对开展工作消极应付,整治不力的由两镇出具考核表格,根据《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环卫保洁经费。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20-1121日)

    召开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活动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两镇和区城管局要对照整治方案、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落实。

    (二)集中攻坚阶段(1122—128日)

    两镇、区城管局及相关部门根据方案集中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做到任务清、标准清、责任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工协作,压茬进行,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活动开展期间,区督查室、区纪委、区党群工作部、区城管局组成督查验收小组,每周至少对全区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排名并形成督查通报,区党群工作部、城管局负责影像资料留存。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村、服务区和两镇,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保证此次乡村振兴环卫提升成果落到实处。

    (三)整改提高阶段(129—1220日)

    两镇、区城管局根据各自情况,对照督查小组反馈的相关问题和不足,启动再整治,再规范,并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细节,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保障全区环境稳步提升。

    四、考核奖惩办法

    加大对本次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的资金扶持力度,参照各镇户籍人口,由镇、服务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区财政分局做好资金及时拨付工作,两镇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开展实施,充分调动各服务区、村工作积极性,按照各服务区、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情况拨付奖金,奖优罚劣,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考核结果与各村干部绩效工资及组织运转经费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本次全区环卫整治提升月工作。各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严禁推诿扯皮,相互推脱;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由点到面,全面推进。

    (二)充分发动群众。村干部要加强动员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劝导、说服广大群众提高认识,把打扫村内的环境卫生当做自己分内的事,共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参与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同分享环境整治劳动成果,研究制定奖励机制,对环境卫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家庭进行荣誉和物质性奖励。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结束后,群众自发维护环卫成果,形成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和维护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提升月活动结束后,每月对两镇驻地、村定期开展一次考核,形成影像资料上报区主要领导,考核结果与保洁公司环卫经费、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建立长效督导考核保障机制,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两镇环卫一体化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排出名次,每季度对综合排名后两名的服务区、后10名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两镇根据责任分工每年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预算,根据工作量大小拿出一定经费由环卫所具体负责村庄范围以外的三堆清理,做到卫生清理全覆盖,无死角。

 

     附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提升月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王洪强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高宝宽   济宁商贸物流园区副主任

 员:盛春亭   党政办公室主任

许振峰   党群工作部部长(政法工作办公室主任)

郑洪浩   纪工委副书记

    社会事业局局长

黄兴允   开发建设局局长

杨存玉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云标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兆锋   马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

    济宁商贸物流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部长

    财政分局局长

苏加贡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

胡佩见   疃里镇党委书记

王建国   马集镇党委书记

杨孔申   疃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永志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贺兆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桂亮、吴刚、王建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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