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55:35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麟祥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698813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做好生态环境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39条;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信息4条;水、空气环境质量信息5条;环境保护督察销号信息1篇;重点排污单位监管1篇。根据人员变动和调整,在政府网站更新机构概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经分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进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党政办大数据科要求,及时更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中生态环境信息板块,做好信息公开板块的日常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周例会等形式,及时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区党政办大数据科的指导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个别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需要反复提醒;个别栏目的信息维护不够及时,更新频次少。

在下步工作开展中,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参加市区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责任,提升信息工作的及时度。三是提升公开质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做好发布信息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严格按照区党政办大数据科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及时准确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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