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9: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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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麟祥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6988131)。

一、总体情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全力配合区党政办维护平台信息,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专项工作和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等问题。在后续工作开展中,我局将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形成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加强与区直部门对接联系,学习经验做法,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地公开。三是进一步发挥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按照区党政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对照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做好任务落实,推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回应市民和有关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众知晓参与度。


word版:生态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生态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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