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10:32

本报告由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梦翔小镇7号楼1楼,联系电话:0537-77161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立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核心职责,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转型为支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现公开质量、服务效能、监管力度同步提升,信访政务公开工作呈现“机制更健全、内容更精准、渠道更畅通、实效更凸显”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法定要求,信访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八大类,包括信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与机构设置、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实施、公务员招考等。公开载体呈现多元化特点,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同步借助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新闻发布会、来访接待场所电子显示屏、报刊广播等渠道,推动信息直达基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申请要素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所需信息特征描述、获取方式等,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严格落实答复时限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的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且征求第三方意见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信访信息进行动态监测预警,精准识别高频、共性民生问题,为专项治理和政策完善提供数据支撑。积极推广智能化应用,学习北京市依托信访和“12345”大数据开展“每月一题”专项治理,提升治理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互联网+信访”为抓手,搭建一站式网络化信访协同处置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评价”,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国家信访局优化门户网站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分类归集政策文件、办事流程等内容,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信访信息进行动态监测预警,精准识别高频、共性民生问题,为专项治理和政策完善提供数据支撑。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先依照保密法规进行审查,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包括国家秘密、法律禁止公开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内部事务信息及过程性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深度不足,停留在文字表面,“以案释法”“二次解读”等生动形式运用不够,对群众关切的实操性问题回应精准度不高。公开形式创新性欠缺,可视化、场景化内容占比偏低,难以适应不同群体信息获取习惯,基层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度有待提升。

2.按部门业务领域分类信访案例,未按上访合理性合法性质细分,不利于分类施策;“诉访分离”后,部分超时效案件在信访渠道“淤积”,影响办理效率。上下级政府考评诉求与群众诉求不一致,导致越级上访、拦截劝返循环,信息分类分流不充分。同时,“信访不信法”观念仍较普遍,部分工作人员习惯用信访程序代替法定程序,信息管理法治化支撑不足。  

(二)改进情况

1.建立政策全周期解读机制,同步开展文字、问答、案例解读,定期发布热点问题专题回应,增强政策可读性。创新可视化公开内容,制作短视频、图文长图等,结合线下宣讲活动,推动政策直达基层。优化公开平台功能,简化检索流程,适配移动端浏览,满足群众便捷获取信息需求。

2.优化信访信息分类标准,兼顾业务领域与合法性分类,细化“诉访分离”流程,畅通法定救济渠道与信访渠道衔接。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处置信访信息和答复申请的能力,开展“信访法治化宣传”,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观念。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基层聚焦问题解决而非单纯拦截劝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文字版:经开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务公开报告.doc


PDF版:经开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务公开报告扫描版.pdf


图文解读:经开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务公开报告图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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