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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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时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上传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和上年度政务公开自评报告,不断规范报告内容。根据信访条例要求,认真落实领导接访,每月安排区级领导到接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意见,按照要求做好领导接访的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部门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部门没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部门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部门没有监督保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重点领域内容有待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召开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或其他形式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也未就该项工作作出过批示指示。

(二)公开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因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大部分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专职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专业化队伍还不够稳定。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牵引,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畅通公开渠道、深化政策解读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常态化培训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具体措施:针对解读回应水平有待提升、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提高解读回应水平。

(二)强化公开保障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公开专业化队伍建设,增加公开人员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部门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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