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8 09:05:43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中心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城市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市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济宁经开区节能环保产业园A3B4,联系电话:0537-771627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城市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结合城市管理中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交通行政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中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报送等工作。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通过济宁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并在办公楼设公开栏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度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6条,其中:部门动态公开1条;机构职能信息公开1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1条;通知公示公开1条。

2021度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公开信息:21条,经开城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5/期,内容为环卫、园林、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动态相关热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日程,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先填写《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申请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留档归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载体作用,主动运用政务微信新媒体,充分发挥其传播快、覆盖广、社会关注力强的优势。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期,其他渠道通过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共计公开21条。落实专人办理好12345政务热线,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1年共办理政务热x线205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存在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目录不够完整等现象。二是政务公开人员能力不足。负责专员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与水平不高,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资源收集、审核制度,发布的信息资源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确定,重要信息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确定,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保障监督。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