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8 09:04:44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经开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节能环保产业园A3栋西侧4,联系电话:0537-69811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公开机构职能信息1条、工作计划总结4条、会议活动7条、部门预算2条、典型报道2条、精彩图集8条、乡村振兴政策和规划1条、资金分配信息8条、项目安排信息1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组织管理组织领导1条;通过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建服务联盟官方微信3条、济宁经济经开区官方微信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工作动态、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信息,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在阳下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学习各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政务公开措施,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完善的地方。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渠道较少,信息公开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偏少。为此,2022年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四是扎实推动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数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增强群众满意度。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交流活动,充分调动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