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30:09

本报告由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联系(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梦翔小镇7号楼3,联系电话:0537-699083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市场监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遵循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务信息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发布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通过相关载体向社会逐步公开我中心的政务信息,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及时跟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布省、市、区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发布定期公布食药相关信息;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以及统计图解,包括食品安全普及、特种设备详情、知识产权文件制定等。是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及结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充分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12315热线、12345热线宣传规章制度、行政规范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设置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等栏目开展对消费者的提示提醒。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并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网站平台的管理维护,及时对照法定内容进行信息更新。以健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阵地,不断优化完善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共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岗位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展开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公开范围,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更趋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通过设置意见建议箱、走访询问咨询、以及电话询问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6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文件解读工作不够透彻、解读方式单一,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不够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涉统一大市场工作内容少。

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提升内容质量,确保解读材料中的决策背景、研判过程、创新举措等实质性内容和要素完整。围绕公众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价格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尤其是涉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领域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度,降低敏感性错误的发生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本年度我单位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帮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便捷的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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