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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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联系(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梦翔小镇7号楼3楼,联系电话:0537-69908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务信息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发布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通过相关载体向社会逐步公开我中心的政务信息,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及时跟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布省、市、区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发布。定期公布经开区食药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以及统计图解,包括食品安全普及、特种设备详情、知识产权文件制定等。四是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及结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中心充分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经开区市场监管公众号、12315热线、12345热线宣传规章制度、行政规范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主动公开内容。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2年度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紧跟政策,关注舆情,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开信息无误。及时根据区党政办要求新增设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等栏目开展对消费者的提示提醒。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并及时按照党政办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4. 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健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完善栏目设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经开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

5. 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展开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零失误。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通过设置意见建议箱、走访询问咨询、以及电话询问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充分,部分政务信息公开材料格式不够规范,个别信息公开栏目不完善。

改进情况:根据存在问题,我单位严格按照区党政办安排部署及时修订公开内容,公开相关信息,并按照时限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根据需要新设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中心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2022年度,我中心无需要额外报送的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无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未开展政务公开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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