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8 09:00:16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中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经开区疃里镇梦翔小镇七号楼3,联系电话:0537-699083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我中心相关政务信息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发布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通过相关载体向社会逐步公开我中心的政务信息,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及时跟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布省、市、区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发布。定期公布经开区食品药品抽检信息;三是做好经开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公开;四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以及统计图解,包括食品安全普及、特种设备详情、知识产权文件制定等。五是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及结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扎实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经开区市场监管公众号、12315热线、12345热线以及宣传规章制度、行政规范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分配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紧跟政策,关注舆情,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开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完善栏目设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经开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主要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充实了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通过设置意见建议箱、走访询问咨询、以及电话询问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更新存在错漏情况,文件解读工作不够透彻、解读方式单一,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不够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微信公众号更新已经完全按照要求开展。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提升内容质量,确保解读材料中的决策背景、研判过程、创新举措等实质性内容和要素完整。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正逐步完善,围绕公众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价格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细化了公开内容。加强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度,降低敏感性错误的发生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