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46:44

本报告由党群工作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党群工作中心联系(地址:地址:济宁市经开区麟祥路1号,联系电话:0537-698113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党群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监督,有力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党群工作中心积极梳理相关任务,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将本部门相关的内容及时公开。2024年度,本部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新闻动态75条,法制建设55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大省挑大梁17条,网络宣传839条,并按照规定公开了2024年部门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部门积极梳理相关任务,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需要进行公开的文件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并做出即时的调整和更新,实时跟进政务公开的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日常运维与管理工作。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确保相关模块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均符合规范要求,同时高质量推进本部门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依据济宁经开区《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存在主要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工作,处理错名词、失效链接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对现存问题深刻反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关键方面:1. 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部分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为只是例行公事,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2. 对错敏词把握存在偏差: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工作人员对错敏词的敏感度不够,审核环节也存在漏洞。在面对一些新出现的网络热词和复杂语境时,工作人员难以准确判断其是否属于错敏词范畴,缺乏有效的判断标准和应对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党群工作中心采取了有力的改进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另一方面,完善审核机制,实行多层级审核,引入智能审核工具辅助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在信息审核环节,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始终坚守公开与保密有机统一的原则,于政务公开进程中强化保密举措,在严守保密底线的同时稳步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依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的各项要求,将每一项具体任务逐一拆解、细化落实。专门安排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重的专职人员,全身心投入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附件:1.济宁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 济宁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3. 图文解读 |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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