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年政府信息2025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6:57:17

本报告由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麟祥路1号管委会,联系电话:0537-69886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立足经开区住建领域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公开流程、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增强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有序性,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与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各科室梳理筛选可公开事项,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有据可查。通过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条,均为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竣工相关信息,详细涵盖了项目名称、验收情况、工程地址、建设面积等关键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3件,未发生任何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沿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亲自督促、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三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拟公开信息从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等方面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规范、界定清晰无误。聚焦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调整,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相关事项。始终坚持公开与保密有机统一,严格区分公开与涉密边界,杜绝涉密信息泄露,做到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协同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以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确保公开渠道稳定畅通。针对建筑市场监管方面,始终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开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息,审核通过后相关加减分实时体现在信用评价得分中,助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了政务公开激励与问责机制,将其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范畴。通过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深入领会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与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覆盖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项目竣工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监管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不足,难以充分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格式不够规范,且部分环节时效管控不足,响应及时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规范办理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方面,梳理住建领域核心工作,制定信息公开清单,重点增加优化营商环境、燃气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等公众关注较高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更全面;另一方面,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时限要求与责任主体,强化时效管控,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合规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精神,紧扣经开区住建领域工作重点,优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针对性推进重点事项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部署同频同步。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文字版: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 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