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本报告由济宁经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经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麟祥路 1 号管委会,联系电话:0537-69886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加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
(一)主动公开情况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细化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强化工作程序,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调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文件政策解读、营商环境、获得用气、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各类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及其他各类工作动态信息等。不断增强政府网站、微信等多媒体的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务公开有效性,2023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受理2件,申请主要涉及物业服务方面,按时答复2件,未发生任何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制定了《济宁经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再次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细化到人,做到了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调整。坚持公开与保密的有机统一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中加强保密,在保密中推行政务公开。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真正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济宁经开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根据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2023年8月29日申请注销“济宁经开住建”微信订阅号。2023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安全生产”的技术手段,为我局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安全技术服务保障,构建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领域新业态,安全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形成了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管理公开工作也更加高效和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了激励和问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常态化组织部门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新《条例》,让全体职工了解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通过宣传和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单位各科室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只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通俗易懂,存在专业词汇难以理解的情况。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要正视问题,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肩负起责任,认真对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清查,主动作为,创新思路,最短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和水平。二要明确目标,突出抓好工作重点。一方面着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重点领域(建筑施工、燃气、公租房等)信息公开;同时着力提升解读回应水平,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三要强化学习,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等知识,通过与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等方式拓展本单位工作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聚焦济宁经开区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立足职能定位,扎实做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动态发布营商环境、获得用气等项目信息和开展情况。
三是强化信息审核,坚持公开与保密的有机统一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中加强保密,在保密中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