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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经开区2025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15:33 浏览次数:210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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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文件要求,2025年我区继续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认定相应初级职称。我区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原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动撤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认定纳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统一组织开展。

国家和省、市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不在考核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条件

1、全日制、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时,学历、从业专业(附件1)、工作年限(本科至少1年、专科至少3年、中专至少5年)、年度考核、继续教育(本科至少1年、专科至少3年、中专至少5年)等应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具体要求。

3、实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进行考核认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字〔2020〕14号)有关规定条件参加考核认定。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考核认定。

三、认定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注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账号在考核认定选项中进行信息填写并上报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经评议符合初级职称标准条件的,申请相关路径上报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至区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增加上报路径时上级或主管单位名称以及上报路径审核单位名称选择: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认定。个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操作流程见附件2、附件3。

四、有关要求

线上认定合格后,个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至区人力资源部专技科。

五、认定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送地点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3楼最东边专技科。

电话:0537-6990743。

附件:1、初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系列对照表.xls

          2、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操作流程(个人).docx

          3、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操作流程(单位、主管部门).docx

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