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5-000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主题教育的牵引作用,强化使命担当,锐意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 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为进一步保障政府决策合法有效,印发了《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扩大)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将所有拟提交区党工委(扩大)会议的议题,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的范畴。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二是通过明确概念、优化流程、细化标准,建立起职责清晰、程序规范、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切实把好决策程序关,通过流程化、专业化、规范化操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共审查政策性文件31件、审查合同协议14件,政策性文件、合同协议共反馈意见建议50余条。三是加强对两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确保所有文件、协议等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文件、协议合法有效。印发了《乡镇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程序、职责和责任,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系统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推广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使用,保证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能用、会用。同时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对已审核的文件、协议等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2. 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外脑作用。按照“能设尽设”、“应设尽设”的要求,设置公职律师岗位,聘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公职律师服务实现区级全覆盖,同时对符合申请公职律师的人员进行筛选,指导参加培训、申请公职律师。目前辖区所属疃里镇、马集镇均已完成公职律师设岗工作。按照《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济发〔2020〕23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建立经开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度公开选聘第二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52名。
3. 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处理,“精心服务”化解争端。落实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督促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高质高效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明确专人负责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沟通联络,在收到法院传票或开庭通知后及时确定参加庭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并于开庭前一周做好督促提醒工作,确保负责人按时出庭,防止工作疏漏。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2024年2月,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线下庭审观摩活动,两镇、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2024年,经开区行政应诉案件共6件,无一件行政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高水平推进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
1.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高效落实年”工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氛围。按照主题鲜明、注重特色的原则,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教育融入传统家庭美德教育、优良家风家训教育中,增强普法趣味性和实效。加强基层单位和村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在马集镇邵庄村建设了部分法治“微景观”,提升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氛围。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结合经开区书法文化,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采用以“书”弘“法”的形式,将法治理念融入艺术创作中,引导群众通过书法创作学习法律知识,领悟法治精神,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疃里镇高庙村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被评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加强重点人员学法普法,高标准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常态化,在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测试中,全区201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测试,合格率达到100%。抓好基层群众法治教育,规范推进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2次,有效地提升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坚持“法德”同行,把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紧密结合,发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室的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加强重要节点普法,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先后开展“新春普法基层行,法律服务惠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雷锋日宣传”、“妇女权益保护”、“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全国助残日”、“宪法”宣传50余场次。
2. 积极提升镇村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按照山东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要求,完成马集司法所的搬迁升级工作。用好政法专项编制,新聘任4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提升了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积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优选村法律顾问15名,完善了村法律顾问考核制度,保障了村法律顾问服务效能,重点突出了村法律顾问服务成果,实现了村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建立了“村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为贵”品牌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进镇村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集中破解高频共性难题。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开展社区矫正文化、道德教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6次,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平安稳定。建立常态化法律服务机制,整合村法律顾问、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体检、就地解决法律纠纷的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旁听庭审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区党群工作中心联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次走进企业、集市,开展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普法读本,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小微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
(三)做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1.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不罚轻罚”机制,升级“不罚轻罚”清单4.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程序、按标准执法,防止出现同案不同罚、“以罚代管”现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组织召开规范执法工作、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规范执法专项工作方案》、《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工作开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梳理突出问题9条,并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排查出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等问题,认真开展整改。
2. 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对全区157名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实操技能。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每季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督导执法部门以执法案卷评查(检查)为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动落实复议调解和解机制,配合政务诚信牵头部门工作,推送涉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进各部门依法履行义务。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与执法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沟通、研讨交流,切实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水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化,务虚成分多,形式上学习多,务实成分少,真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进行开拓创新发展的少。部分单位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盲角死角,没能入心入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些表述用语不够准确。
(二)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作用发挥不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较少,在法治建设上创新不足,在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法治建设单位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法治建设各部门配合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程序把握不严、档案材料不完善情况依然存在。
(三)法治人才缺乏,教育方式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较弱,专业学者型人才基本没有,无法形成高质量研究型文章,虽然在区党工委的支持下,为乡镇司法所招聘政法专项编4名,全部为法律专业人才,但由于属于新生力量,经验相对不足,目前很难适应越来越重要的法治建设工作。普法教育方式较为单一,特色亮点不够突出,普法针对性、精准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意见》及省市通知要求,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区镇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专题召开述法工作会议。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5月26日区周末大课堂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程向民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专题辅导;5月27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学习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12月17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确保全区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区党工委(扩大)会议、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多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积极按照省市法治建设要求落实安排工作,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2起,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找准短板,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深入。加强对各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指导力度和宣传力度,引导各单位履行好法治建设工作,鼓励各单位法治建设创新,加大优秀创新案例宣传,激发干部职工的参与法治建设创新的热情,提升法治建设创新能力。开展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二)注重品质,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和法治宣传产品质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经开区实际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做到学以致用,及时总结学习成果、效果,推出一些学用结合先进经验。结合教育人群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工作性质、信息获取习惯等,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法治宣传产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严谨性与表现形式的生动性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产品的吸引力和趣味性,以改变长期以来普法产品的严肃面孔。
(三)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立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执法力量“双下沉”工作。加大对镇村重大事项(包含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协议、其他涉法事项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力度,做好台账、备案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合法性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