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日,经开区举办“经道理”调解品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向与会媒体代表介绍了经开区综治中心创新打造“经道理”特色调解品牌和金牌调解员的相关工作经验。
为强化综治中心群众知晓度,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济宁经开区综治中心创新打造“经道理”特色调解品牌。“经”字,一方面取自“济宁经开区”中的“经”,代表着我们以经开区的独特优势和发展需求为出发点,致力于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另一方面,“经”含经纬、经略之意,我们以综治工作为经、社会和谐稳定为纬,精心统筹,织就严密高效的社会治理网。“道理”内涵深刻,调解本质是讲清是非。“经道理”也是讲道理的谐音,我们秉持公平公正,以法为纲、以俗为鉴,用通俗入情之法,促矛盾双方交流理解、达成共识。我们坚信,道理讲通讲透,矛盾问题皆可化解。“经道理”品牌,既立足服务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又彰显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调解理念。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向大家推介“经道理”调解品牌的同时,也向大家介绍全区综治中心建设及运转管理情况,尤其是创新推出的“433”调解模式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全区综治中心建设与运转管理情况
经开区党群工作中心认真落实省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推进综治中心建设与高效运转管理工作,重点从规范化建设、力量整合、以及风险处置闭环流程等方面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构建协同联动格局。我们锚定“五有”“五化”目标,全面推进区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5月,区级综治中心顺利完成挂牌与职能调整,6月份两镇也相继完成场所挂牌,并随即开展场所改造提升工作。区级综治中心构建了多部门协同联动格局,由人社、公安、住建等8个部门常驻,工会、农业等9个部门轮驻,其他部门随驻。内部科学划分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会商研判区等功能分区,配套设置仲裁联络室、矛盾调解室等基础功能室,初步构建起“一站式”服务阵地。为提升入驻部门业务与协同能力,我们围绕核心内容开展了针对性培训,并落实每日考勤、每月通报反馈制度,形成刚性约束。同时,为人员制作岗位明示牌,依据方案优化工作流程。
两镇在参照区级综治中心建设基础上,依托镇“和为贵”大厅、司法所等现有资源完成综治中心改造升级。不仅如此,还打造了文秀调解室、老商调解室两处名人调解室,方便群众就近反映诉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二)全面整合力量兜清底数,精准掌握风险动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风险来源主渠道作用,同时紧紧依托镇综治中心和123名村级综治网格员力量,强化隐患摸排信息比对。对于能化解的隐患,做到超前化解;对于未能化解且易引发极端案件的,及时上报区维稳安保指挥部和综治中心,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风险可控、不出问题。
(三)完善风险处置闭环流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区综治中心牵头抓好跟踪督办。明确各类矛盾纠纷一个月内必须完成调解程序,两个月之内必须化解。对于工作不力,该排查的人员未及时发现、该化解的问题未及时化解的情况,通过下发预警函、综治责任制督导通知书等形式督办落实,并就未完成情况一律形成复盘报告。今年以来,已对4个未化解问题进行了复盘,深入分析原因,
二、提升化解效能,创新“433”调解新模式
经开区综治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将调解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深化访调衔接、诉调衔接,创新打造“经道理”调解品牌,推出“433”调解模式,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调解新理念,构建新路径。“433”调解模式,即“四支队伍、三项机制、三项举措”。四支队伍:以行业调解委员会、金牌调解员、专家调解团、基层调解员四个层面,构建了一支强大且多元的调解队伍。目前,这支队伍规模已达399人,其中金牌调解员10人、专家调解员8人,同时还成立了9个行专调委会组织。不同层面的调解力量相互补充、协同作战,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网络。三项机制:建立了分类引导、化解有道、督访周到的三项机制,为调解工作提供全程服务。分类引导机制确保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能够精准对接到最合适的调解力量,提高调解效率;化解有道机制注重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调解方式,确保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督访周到机制则通过全程跟踪督办和回访,保障调解成果的有效落实,防止矛盾反弹。三项举措:采取说事拉理、通情达理、知法明理三项举措推动法治宣传。说事拉理通过曲艺宣讲案例的方式,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调解理念;通情达理注重现场调解,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知法明理邀请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进行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矛盾化解增效,构筑和谐格局。“433”调解模式实施后,经开区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显著提升,今年以来已化解矛盾纠纷709个。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许多曾经因矛盾纠纷而心生怨气的群众,在调解成功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肯定,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433”调解模式的成功实践以及全区综治中心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信心和决心。未来,我们将持续完善优化“433”调解模式,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提升调解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具体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专业化能力。联合司法局、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员培训,引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切实提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深化联合处置机制。每季度召开部门联席会,针对重大矛盾纠纷组建专班攻坚,推动网格化服务与多元化解深度融合。三是强化群防群治力量。压实镇村干部责任,发动网格员、“五老”志愿者定期走访重点场所,健全完善“苗头隐患—信息上报—分级处置”闭环机制。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宣传综治中心职能,线上借助各媒体平台,发布中心职能、工作动态等信息;线下制作调解案例手册、展板等,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和信任度。五是推动村级综治中心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在行政村设立综治中心,由村支部书记牵头,整合治保主任、网格员等力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写好新时期枫桥经验的经开答卷。
答记者问
问:相较于传统调解方式,经开区的数字化调解平台核心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下一步将通过哪些方式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答:矛盾纠纷数字化调解,简单说就是用数字技术给基层矛盾化解“提速增效”的创新方式。我们通过线上矛盾调处化解平台,把各类矛盾调解资源整合起来,群众遇到矛盾纠纷不用跑现场,通过手机或电脑就能提交申请,后续的分流指派、远程沟通调解、文书生成,甚至司法确认,全流程都能在线上完成。其核心优势在于打破时空限制、提升调解效率、降低群众成本,同时依托大数据实现矛盾纠纷精准预警、线上精确匹配调解员,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基层治理现代化。下一步,经开区将计划通过社区宣传、网格员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线上扫码使用率,实现“小事线上办、难事协同办”的服务闭环。
问:能否简要介绍矛调办公室的核心职能?与传统信访部门相比,在化解矛盾上有何突出特点?
答:矛调办公室核心职能是统筹协调、多元化解、源头预防,整合司法、信访、住建等多部门资源,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与传统信访相比,最大特点是从“单一接访”转向“综合化解”,比如对房产纠纷,会同步联动住建部门查合规性、社区做情绪疏导,避免矛盾“多头跑、反复推”。
回答完毕,谢谢!
问:网格员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着什么作用?
答:我们的网格员一是当好社会矛盾隐患纠纷的“排查员”。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家庭矛盾、邻里矛盾、婚恋纠纷等进行排查。二是当好社会矛盾隐患纠纷的“调解员”。在走访排查中,发现较小易解决的纠纷矛盾,可以当场调解的,现场进行调解;对于一般的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家庭矛盾等需要村两委协助的,在村居调解。三是当好社会矛盾隐患纠纷的“引导员”。对于矛盾纠纷较为复杂或者需要镇、区部门协助解决的,引导其到镇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解决。
回答完毕,谢谢!
问:网格员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充当什么角色?
答:一是做好为民办事的“服务员”。网格员充分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立足于群众诉求,帮群众办事、替群众跑腿、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做好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广泛宣传政策,重点对新成立的“综治中心”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单、大喇叭或入户走访等向群众讲解宣传综治中心职能,引导群众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工作经验介绍
金牌调解员 李宪辉:非常荣幸能有这个机会,与大家分享我的一些工作心得。我在司法所工作了10余年,可以说直面过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也见证了无数当事人从怒目相向到握手言和的转变。回首这段历程,我最大的感悟是,调解,绝非简单的“和稀泥”,而是一门集心理学、法学、社会学与语言艺术于一体的综合技艺。我的工作方法,可以概括为十二个字:“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慑人”,并始终贯穿“换位思考”这一主线,灵活运用多种调解策略。
一、以情动人,搭建沟通的“连心桥”
基层矛盾,尤其是家庭、邻里纠纷,往往源于情感的堵塞与沟通的断裂。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如果一上来就讲大道理,很容易激起对方的抵触情绪。我的经验是,“情”是打开心扉的钥匙,是融化坚冰的暖流。
首先,是“共情”与倾听。 我会给当事人充足的时间倾诉,不做评判,只是耐心地听。让他们把心里的委屈、愤怒、担忧全部“倒”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用耳朵听,更用眼神、点头等肢体语言传递“我理解你”的信号。比如,在处理一起赡养纠纷时,儿子抱怨父亲固执、难以沟通,我并未急于批评,而是说:“我理解,夹在工作和父亲期望之间,您一定感到很疲惫。” 这句话瞬间让他的情绪缓和了一半。
其次,是运用“乡情”、“亲情”唤醒共同记忆。 在处理邻里宅基地纠纷时,我会引导他们回忆几十年来互相帮衬的往事;在处理夫妻矛盾时,我会提醒他们当初携手走过的艰辛。情感共鸣能有效降低双方的敌对意识,为理性沟通创造空间。我常说:“远亲不如近邻,为这几寸地方,断了这么多年的情分,值得吗?” 很多时候,当事人争的就是一口气,而这“情”字,恰恰是化解这口“气”的最佳良药。
二、以理服人,树立公平的“定盘星”
在情感疏导的基础上,必须引入“理”的维度。这个“理”,不仅是事理、常理,更是公平正义之理。
摆事实,讲道理。 我会引导双方跳出个人情绪的漩涡,客观回顾事件的来龙去脉。通过提问的方式,让他们自己梳理出矛盾的核心点。例如,“请您冷静地想一想,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您觉得怎样处理最公平?”
厘清责任,分析利弊。 我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他们分析继续对抗下去的成本——时间、精力、金钱的消耗,以及邻里关系、家庭和谐的永久性损伤。我会帮他们算清“经济账”和“感情账”,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斗则两伤,和则两利”。这个“理”,必须是站在公正立场上的公道话,不能让任何一方觉得调解员有所偏袒。
三、以法慑人,划定行为的“边界线”
“情”与“理”是柔性引导,而“法”则是刚性底线。在基层,很多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行为容易失控。适时地“以法慑人”,这里不是恐吓,而是普法与警示。
精准释法,明确法律后果。 我会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大白话,明确告知当事人其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规定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在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我会详细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说明如果调解不成诉至人民法院,可能支持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这为调解方案提供了权威依据,也让漫天要价或拒不赔偿的一方心生忌惮。
四、换位思考与多元方法,是贯穿始终的“方法论”
以上“情、理、法”三者并非割裂,而是水乳交融、灵活运用的整体。而实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 “换位思考” 。我始终要求自己,在调解中不仅要听双方怎么说,更要思考他们为什么这么说——他们的诉求背后,真正的核心利益和情感需求是什么?站在他们的角度,才能找到那个能够触动他们的“点”。
在具体方法上,我注重“因人施策、因案施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 在情绪对抗激烈时,多用“背对背”沟通,分别做工作;待气氛缓和后,再组织“面对面”协商。借助外力,必要时,邀请当事人信任的亲友、社区干部或有威望的长者参与调解,形成合力。冷却处理法, 对于正在气头上的当事人,不急于求成,给予适当的“冷却期”,让时间冲淡冲动。寻求共赢方案, 引导双方从“你输我赢”的对抗思维,转向寻求“合作共赢”的解决方案。
各位同仁,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岗位平凡,但责任重大。它要求我们既有菩萨心肠,耐心倾听;又有智慧头脑,明辨是非;还要坚守法治底线,定分止争。未来的路还很长,我将继续怀揣对群众的深情,对公正的追求,对法律的敬畏,在情理法交融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努力让每一份调解协议书的背后,都有一颗被抚慰的心,一个被挽回的家庭,一片重归和谐的社区。
金牌调解员 杨庆华: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疃里镇工作,二十多年来一直在工作在最最基层,每天和群众打交道,特别是分管信访、政法工作以来,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感受非常深刻,现将几点感受和大家共同分享。
一、“枫桥经验”是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最大的法宝。
“枫桥经验”作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的宝贵经验,本人也曾到浙江省诸暨市进行学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
1、“小事不出村”体现的是最基层农村村两委干部的责任当担。作为最基层单位的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是全村人的“主心骨”,诸如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耕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出现时,群众首先想到的是村支部书记。因此村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责任就是管好一个村所有的人、所有的事,这就是村级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所系。
疃里镇下辖45个行政村均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村级党支部副书记牵头,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组成的村级综治中心队伍。
村级综治中心每周开展村级矛盾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前沿“探头”作用,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矛盾隐患第一时间解决,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告知当事人走信访、司法救助、诉讼等程序,并联系村级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处理。对于疑难复杂的矛盾,上报镇级综治中心集中解决。村级综治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村民间矛盾纠纷150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群众有事找村级综治中心”的观念已日益深入人心,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点赞。
2、“大事不出镇”体现的是镇级干部的职责和担当。
疃里镇综治中心自成立以来,运行良好,各部门既分工又协作,镇信访办、司法所等入驻中心的部门单位联合介入,成功调解了服务区、部门排查出的征地拆迁、宅基地、耕地纠纷案件36件,家庭邻里矛盾纠纷27件,真正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案结事了”。
3、“矛盾不上交”体现的是镇村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工作态度。
疃里镇综治中心每周例会后召集相关辖区派出所、部门、服务区、村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下发的群众拨打的110警情风险提示案涵,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等各方面的矛盾纠纷,集体研究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限和责任人,按照经开区“闭环+循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的工作要求,截止到上周共接收110警情提示函90件,限制已经成功化解了村级110警情74件,各类村级治安矛盾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疃里镇没有向区综治中心移交一件案件,践行了“枫桥经验”中“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
4、疃里镇综治中心发挥“老商调解工作室”金牌调解团队的主力军作用明显,综治中心抽调我镇在基层一线工作经验丰富、富有为民情怀的十六名工作人员,成立了一支由信访办主任商祎光同志为组长的专业调解队伍,通过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实践充分发挥了商祎光同志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能力,同时也展现出调解团队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烦事找老商,有事好商量”的理念已经在疃里镇乃至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传播,“老商调解室”已经成济宁市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响当当的特色品牌!
二、用心、用情、用爱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为民情怀。
1、要有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去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负责调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的镇村干部首先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厚此薄彼。
2、要有区分矛盾纠纷是非曲直的法治素养和善于打开群众心结的情商。作为负责调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的镇村干部要做到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困难群众救助到位;胡搅蛮缠的群众教育到位;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3、要有大爱之心,树立所有群众都是我们的亲人情怀。群众有困难找到我们镇村干部,说明他们自己无法解决,需要我们协助解决。因此镇村干部是群众的“主心骨”。
4、镇村干部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的问题,也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也正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镇村干部要树立爱民心、解民忧的工作理念,把群众当亲人,群众也会把我们当亲人,我们和群众本身就是鱼水之情。
金牌调解员 芮洪革: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就在乡镇,一直从事矛盾调解、信访稳定等群众工作。今天站在这里,我既感到光荣,又觉得肩上沉甸甸的。光荣,是因为我们每天处理的一件件“小事”,连起来就是基层的“大平安”;沉重,是因为每一起纠纷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烦恼、一段关系的裂痕,我们手中托着的,是群众实实在在的信任。
一、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马集镇综治中心紧紧围绕“五个规范化”要求,整合司法、信访、网格、公安等多方力量,构建起“引导受理—多元化解—会商研判—跟踪回访”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我们依托“和为贵”调解大厅、司法所等现有资源,科学设置功能分区,推动“一窗受理、多方联动”,初步实现了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化解一揽事”。
在运行中,我们注重实战、实用、实效,不断优化场所布局,完善硬件设施,推动27个村级综治站点标准化建设,发挥网格员、调解员人熟地熟优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年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96起,实现“村村都有调解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于细微处见真章,于化解中显担当
在基层,矛盾纠纷千头万绪,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坚信,每一个成功的调解案例,都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佳诠释。
不久前,我处理了孙庄村一起因光伏板安装引发的邻里纠纷。孙大哥气冲冲地找到镇综治中心,说前排李叔家的光伏板把他家院子挡得暗无天日。李叔也很委屈,觉得自己在自家屋顶安装光伏没有错。接手后,我没有急于判断对错,而是先去了现场。我和同事拿着尺子测量、用手机记录光影变化,把客观事实摆在双方面前。当我指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结合现场数据平和地解释时,双方激烈的情绪第一次出现了缓和。我对李叔说:“您增收是好事,我们都支持。但孙大哥家的采光,也是过日子离不开的基本需要。”又对孙大哥讲:“李叔安装时可能真没想到影响这么大,几十年老邻居了,咱们一起想想办法?”最终,李叔主动同意微调光伏板角度。签完协议,两人反倒互相客气起来。这个案子让我真切体会到,我们调解员就像社会的“修复师”,用的工具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耐心、共情和寻求共赢的智慧。这也正是“枫桥经验”里“小事不出村”在我们手上的具体实践——把疙瘩解在基层,把情分留在村里。像这样的“小事”,在我们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每天都有。
三、以人民为中心,是调解工作的基本遵循
综治中心追求的,就是群众遇到烦心事时,能有一个“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地方。这么多年,我深深感到“枫桥经验”不是一句口号,它就体现在我们每一次耐心的倾听、每一次公正的调解、每一次对“案结事了”的坚持里。
要做好这份工作,我觉得核心是三颗“心”,公心、耐心和爱心。公心是底线,必须依法依规、不偏不倚,让群众信服。耐心是关键,基层矛盾盘根错节,需要反复沟通、抽丝剥茧。而爱心是底色,要把群众当亲人,体会他们的难处。很多时候,群众争的是一口气,我们要做的,就是用心用情,帮他们把这口气顺过来,把道理讲明白,把出路找出来。
调解工作很平凡,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当我们看到怒目相向的邻里重归于好,看到濒临破裂的家庭重现笑容,看到影响项目的纠纷顺利化解,那种成就感是无法替代的。这让我坚信,我们每化解一个矛盾,就是在基层埋下一颗和谐的种子。未来,我将继续扎根在这“第一道防线”,和同事们一道,真正把“枫桥经验”践行在每一天的工作中,为建设更和谐、更安宁的家园,贡献自己一份平凡却坚实的力量。
金牌调解员 韩伟: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基层司法调解工作,多年来我始终在实践中探索化解矛盾的方法,深刻感受到,调解不仅是一项解决纠纷的工作,更是一场用耐心、同理心搭建信任桥梁,用专业与智慧抚平矛盾褶皱的过程。下面,汇报三点心得。
在正式介入矛盾前,充分的准备工作往往能让后续调解事半功倍。起初,我也曾因急于推进调解,跳过了细致调研的环节,结果导致一方因觉得 “未被充分倾听” 而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这次经历让我明白,调解不是 “临时抱佛脚”,而是要提前做好 “功课”。
每次接到调解需求后,我都会先分别与矛盾双方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与委屈。无论是邻里间因噪音产生的摩擦,还是家庭中因财产分配引发的争执,每个人的情绪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需求。同时,我会梳理矛盾的时间线、核心争议点,甚至了解双方的性格特点。此外,对于涉及法律条款、行业规则的纠纷,我还会提前查阅相关资料,确保自己在调解中能给出专业的参考意见,避免因信息偏差导致信任流失。只有做到 “知诉求、知矛盾、知背景”,才能在后续调解中精准切入,避免无效沟通。
调解现场常常充满情绪的碰撞,起初我总想着 “快速解决问题”,急于向双方灌输 “正确的道理”,却发现这种方式往往适得其反。后来我逐渐明白,调解的核心不是 “说服”,而是 “共情”。是通过倾听和倾诉,让双方放下对立情绪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记得有一次调解子女赡养老人纠纷:姐姐照顾母亲时间多,责任心强,并且身体不好。妹妹照顾母亲时间少,指责姐姐将母亲的养老钱占为己有。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对于这种情况,我没有急于评判,而是选择逐个倾听,让各自把自己的委屈诉说,情绪得到倾泻,并适时安抚。当双方感受到自己的情绪被看见、被接纳后,语气明显缓和了许多。这时我再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姐姐虽然脾气大,但是毕竟承担了大部分对于母亲的照顾,母亲的养老钱也并非想要独占,而是想要把钱保护好留给自己的外甥。妹妹不理解姐姐对母亲、外甥的良苦用心而对姐姐产生误会。最终,双方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
通过多次调解过程汇总,我发现有些矛盾看似是 “利益纠纷”,实则是 “情感诉求” 未被满足。如果只关注表面的利益问题,忽略了背后的情感需求,调解很难真正成功。
比如有一次处理家庭财产纠纷,兄弟俩因父亲赡养问题和遗产分配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起初我聚焦于 “财产如何分配公平”,但双方始终各执一词。后来我发现,兄弟俩真正在意的不是 “钱”,而是 “父母是否偏心”,哥哥觉得父母更疼弟弟,弟弟则觉得哥哥在父母生病时照顾得少。意识到这一点后,我转而引导他们回忆小时候父母对两人的关爱,以及彼此之间的兄弟情。当他们聊起小时候一起上学、互相帮助的往事时,眼眶都红了,最终主动做出了让步。此后,再遇到类似的矛盾,我会先挖掘双方的情感诉求,从情感层面打破对立,再解决实际问题,往往起到春风化雨的效果。
调解工作没有固定的 “公式”,但有不变的 “初心”—— 用真诚的态度倾听,用共情的思维理解,用专业的能力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帮助他人解决了问题,也在一次次的实践与反思中不断成长。未来,我会继续带着这份初心,在调解的道路上不断探索,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和谐贡献一份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