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建设
我来说说《民法典》
小张在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服务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发布日期:2024-05-23 09:38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答:可以,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