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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举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30 16:3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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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塑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和信用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4月29日,区市场监管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求,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开班授课,开展新修订《暂行条例》培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暂行条例》修订条款变动具体情况、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条款变动带来哪些新挑战和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如何落实《暂行条例》等内容。

会议要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确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并以此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是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使中国第一次在现代商事登记管理制度构建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将成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大家要认真学习,悟透吃透,充分理解《暂行条例》新修订内容的重要;要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和措施,在监测预警、程序规范、后续处置等方面持续发力,狠抓《暂行条例》执行落实;要强化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加强信用自律,自觉履行公示义务;要切实提高信用监管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让企业通过信息约束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