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济宁经开区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要求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阶段性工作任务,10月底前,已在全市率先完成51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工作。
精密组织,全方位复查。成立区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制定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积极参加省、市文物普查工作培训,全面摸排分析全区文物点。普查工作人员深入田野地头、村落与城镇街巷,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逐一复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周密细致,全覆盖摸排。普查工作人员通过走村入户、座谈了解等方式,积极动员各镇、村提供新增文物线索,结合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认真做好乡土建筑、传统民居等各种文物类型的登记工作,以便宝贵的物资文化遗产能够纳入文物范畴。
强化协作,全要素实施。积极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文旅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根据职责任务,共同推进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运用考古学、建筑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知识与技能,结合先进的测绘仪器、数字化记录手段,高质量、高效率实施普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