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疃里镇关于补办乔营、柳园2个村14宗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18 1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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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营、柳园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你村补办宅基地使用权手续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鉴于以上各村对本村宅基地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经审核,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批准给使用者使用, 批准名单见附表。

附:1.疃里镇乔营村6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2.疃里镇柳园村8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特此批复。

疃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