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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审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09:1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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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审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审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6985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日常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涉及内容做到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因我局为分局,无独立审计机构,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部门会议、预算决算等信息按照市局统一审核公开相关等信息。二是做好重点公开工作,我分局参与市局财政科上下联动开展经开区财政局组织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及对经开区政府性债务情况、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财政收支真实性情况、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三保”政策落实情况等财政重要事项进行审计;2023年全年审计分28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报刊和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同步公开审计工作报告解读,全面系统反映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以信息公开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机制,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责任科室编辑、负责人监督、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审查及公开四个步骤,层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审计分局继续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将公开事项纳入办文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逐级审核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通过山东省审计厅网站、济宁日报、济宁市审计局等网站发布信息审计要闻、媒体印象、机关建设、政策法规、审计工作动态、审计文苑等方面的内容,统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与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相融合,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增强信息查询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并对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集主管科室,研究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措施等具体事项,协调督促有关科室抓好落实,促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强化培训指导和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区、市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分局在认真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进一步扩大审计公告覆盖面,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审计事项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发挥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优势;丰富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面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实现多方位、立体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使公开的内容更新更快、信息更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分局逐项梳理出相关工作,并建立详细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导调度。截止2023年末,相关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分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深化与省、市、县级主流媒体合作,今年以来在山东省审计厅网站、济宁日报、济宁市审计局等信息刊登发表23余篇。


word版:审计分局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审计分局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