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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08:5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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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经开区圣祥小镇A5号楼,联系电话:0537-6059826)。

一、总体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主要包括会议信息、政策法规、警务要闻、行政管理、工作动态等,主要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在信息公开上,突出公安特点,关注群众期盼,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分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现有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发布平台,积极配合经开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便捷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行政领导机关、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定期监督整改,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性不够。下一步,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丰富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欠缺。下一步,将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3、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下一步,将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word版:公安分局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公安分局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