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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09:5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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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联系(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产业园A1号楼3楼,联系电话:0537-698110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结合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交通行政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9条,其中:本年度工作计划1条;重点领域信息6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3条;通知公示4条,部门动态5条。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日程,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工作,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及时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强。

2、信息公开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存在。分不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一些必须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因工作人员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技术操作不规范。

3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上班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1、现在将我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此项工作重视程度。加强对信息发布员的培训,使之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目录规范一一核对,完善信息不规范和缺失信息的条目,并就此规范形成日常工作的习惯,保证今后信息发布能够按照规范正常发布。

3、政务信息公开讲究时效性,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将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每月例行自查,按月或按周更新,杜绝将整月的信息到月底集中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word版:物流服务部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物流服务部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