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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7:0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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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地址:经开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联系电话:0537—6990755)。

一、总体情况

区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新闻动态及通知公告等70余条。制定了《人力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部门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经验做法等100余条,促进政民互动。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开设“济宁经开双创示范基地”微信公众号,助力企业创业创新;通过经开区官网及时发布更新部门机构职能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招聘信息等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暂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部门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完善公开审查流程,建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好日常运维和管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营造良好氛围,接受管委会统一管理,相关模块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做好本部门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重点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考核工作要求,确保各项评估指标全部按照规范格式公开到位,做到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人力资源部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召开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或其他形式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也未就该项工作作出过批示指示。二是缺乏对政策的解读,缺少对政府政策的解读性文件。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意识的培养,加大对全体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形成学习常态化。二是通过提升全体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加大重视程度,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政策解读性文件的公开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样化开展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提高解读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word版:人力资源部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人力资源部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